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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一楼送独立院子纯属子虚乌有
安徽蚌埠杭都房地产公司被处罚
作者:陶维

  本报合肥讯 安徽省蚌埠市一房地产开发商宣称购买一楼赠送独立的院子,而业主在实际交付时得知根本没有院子,开发商的虚假宣传行为被蚌埠市市场监管局处罚款190万元。
  2021年8月,蚌埠消费者陈女士等45名业主投诉反映称,蚌埠市杭都房地产公司开发的石榴江淮院子小区在楼盘销售中宣传每栋楼的一楼都有独立的院子,在实际交付时,业主们发现该小区的规划图上根本没有院子。
  业主投诉称,该楼盘位于蚌埠市蚌山区货场八路南侧、虎山东路西侧,地名办核准名称为“江淮府”,宣传名称为石榴江淮院子(以下简称江淮府),从2019年1月开始对外销售。该项目开发商为获取竞争优势,增加交易机会,在销售中通过样板房、沙盘、置业顾问口述、个人微信朋友圈宣传等形式虚假宣传一楼送独立院落,致使业主认为一楼有院落。实际该小区项目一楼的规划未有院落、未有绿篱围合的封闭区域,且当事人无权处分小区内绿化用地。
  由于距开发商进行宣传的时间比较久远,房屋样板房已拆除,当时的置业顾问均已离职,经过多方寻访核查,执法人员从开发商的微信公众号、置业顾问与业主的微信聊天记录,以及沙盘等方面获取了关键证据。同时,为了准确定性,执法人员先后向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发送《协查函》,并得到复函,证明了该房地产项目规划方案无一楼业主专属院落,绿化设计方案一楼外墙周边无绿篱围合的封闭区域,小区内绿化用地均为公共空间,开发企业无权处分,确定了当事人的违法事实。
  据此,蚌埠市市场监管局认为,江淮府项目一楼的规划未有院落、未有绿篱围合的封闭区域,且开发商无权处分小区内绿化用地,为获取竞争优势,虚假宣传江淮府一楼送独立院落,欺骗、误导消费者,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构成虚假宣传行为。
  2021年12月2日,蚌埠市市场监管局下达处罚决定书,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依法对当事人处罚款190万元。
  日前,《中国消费者报》从陈女士处了解到,杭都房地产公司已经同意业主办理退房退款,并与业主签订了退房协议,银行贷款产生的利息由开发商承担。目前,陈女士支付的定金和首付款已退款到位,开发商正在办理银行贷款退费手续。
  (陶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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