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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过确认制办理登记企业数量突破1万户
作者:贾珺

  本报讯(记者贾珺)记者近日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今年9月1日起,北京市自贸区内资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可自主选择适用确认制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业务,3个月以来,北京市通过确认制办理登记业务的企业已突破1万户。另据了解,北京市自贸区新设企业4549户,同比增长10.84%。今年1至11月,北京市新设企业23.10万户,同比增长7.36%,创近5年同期最高水平。
  据介绍,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是全新升级的便利化登记新模式,市场主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自主承诺,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对符合要求的申请进行即时确认。这一改革措施让登记注册的办理方式更便捷、申请材料更精简、公示信息更充分、监管服务更精准,是北京市立足登记制度便捷记载和充分公示功能,贯彻落实国务院“证照分离”“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
  据了解,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有以下特点:
  办理极速,在服务效能上做“加法”。确认制突出“不见面”服务模式,申请方式更便捷。企业可登录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在线填报、一键承诺、全面提交,完成确认制登记申请,无须线下反复跑动,无须提交纸质材料,动一动手指即可完成登记确认全流程。
  材料极简,在申请文件上做“减法”。确认制着力构建了“以自主申报、信用承诺为基础,以形式审查、结果确认为准则,以信用监管、违诺惩戒为保障”的市场主体登记体系,申请材料更为精简,为申请人省时间、减压力,便利市场主体投资创业。
  内容极丰,在自主公示上做“乘法”。确认制以实务需求为导向,鼓励市场主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自主公示章程、实际生产经营场所、特色经营活动、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等事项。便利交易相对人、社会公众查询了解市场主体相关信息。
  监管极准,在违诺惩戒上做“除法”。确认制依法开展失信违诺市场主体惩戒,市场主体如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理。因虚假市场主体登记被撤销的市场主体,其直接责任人自市场主体登记被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市场主体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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