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银川讯(马欣 记者徐文智)为确保食盐质量安全,防范不合格食盐流入群众餐桌,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食盐质量安全检查专项行动。
石嘴山市市场监管局将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早市、城乡接合部作为重点区域,重点检查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盐生产经营活动的经营户,生产经营掺假掺杂、混有异物的食盐的经营户,销售散装食盐的零售单位或采购、贮存、使用散装食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生产经营无标签或者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食盐的经营户,加碘食盐标签未标明碘含量或未加碘食盐的标签未在显著位置标注“未加碘”字样的经营户,以及存在《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禁止的其他行为的经营户。
截至目前,执法人员共检查食盐批发、零售单位1899家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用盐45家(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用盐1221家(次),未发现未经许可售卖无碘盐和低碘盐的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快速检验食用碘盐,均符合宁夏现行的食用盐碘含量标准30mg/kg(波动范围21—39mg/kg)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