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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发布12条提醒
进一步规范涉疫物资网络交易秩序
作者:陶维

  本报合肥讯 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发布12条工作提醒,进一步规范防疫药品、口罩、抗原检测试剂等防疫用品,以及粮食、蔬菜、肉蛋奶、速冻食品等生活物资网络交易秩序,最大程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全省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和第三方合作单位,要切实履行平台主体责任,适当提高对销售防疫用品、基本生活物资经营者的抽查比例,确保相关信息真实有效;要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及时报告平台内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平台内经营者发“疫情财”情况出现。要严格规范经营行为,不得借疫情实施虚假宣传、欺诈等行为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因临时短缺、物流配送困难等原因造成不能按约定交付的,应当及时告知消费者,并提供退款、换货、补差价等选择,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要严格规范价格行为,不得实施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严禁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要严格落实保障供应责任,对涉疫物资日常采购、供应情况加大监测力度,适当增加库存储备,加强备货补货、仓储调度、物流配送,保障防疫用品、基本生活物资的供应。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检查平台内食品经营者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是否按照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把好外卖入网经营关,排查清理无实体店铺、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的“三无”外卖。要严禁虚假宣传和发布违法广告,不得对商品的来源、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等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杜绝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对疫情防护、防治用品要真实反映产品规格、标准和用途,不得发布虚假消息误导消费者。要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严把防疫用品、基本生活物资质量关,不得销售危害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的商品,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要严禁网售禁限售涉疫商品,严格落实野生动植物、疫苗交易管控责任,对平台内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加强检查监控。要及时化解网络消费纠纷,督促平台内经营者遵守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三包”等规定,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鼓励下调服务费标准,严禁存在协议和标价之外收费或加价收费问题。
  此外,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提醒,要落实外卖送餐员管理和保障责任,加强对平台内外卖送餐员的管理、培训和引导,规范外卖配送服务。要加强内部管理和自身防护,对销售的商品进行消杀、检测、存储、运输;餐饮外卖平台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同时,要为外卖送餐员及时提供口罩、消毒水等必要防疫物资,严格落实“戴口罩上岗”“非接触取餐”等要求,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陶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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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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