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陈姿雯 记者余知都)日前,由湖南省湘潭市食安办起草的《乡镇(街道)食安办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地方标准,经湖南省市场监管局批准正式发布。这是该省首个乡镇(街道)食安办工作规范的省级地方标准,填补了相应领域空白。
记者了解到,去年10月,湘潭市食安办在该市启动了为期半年的乡镇(街道)食安办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在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湘潭市食安办着手起草《工作规范》,获得省食安办的有力指导和各地市州食安办大力支持,项目于今年1月14日正式获批立项。为确保《工作规范》的实用性,湘潭市食安办联合多家单位成立项目工作组,对湖南省各地乡镇(街道)食安办工作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对各地乡镇(街道)食安办规范化建设的标准化需求进行翔实记录总结,同时邀请相关管理部门、标准化专家、院校专家共同提出专业建设意见,确保标准符合实际,具备指导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据悉,《工作规范》共分为7个部分,分别从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组织架构、保障措施、工作要求、档案管理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为全省基层食安办规范化建设提供了标准依据,对加快推进全省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上下统一、体系完整、规范有序、运行高效”的基层食品安全协调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湘潭市食安办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严格按照《工作规范》全面加强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能力建设,推动这一省级地方标准的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