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讯(记者施本允)日前,浙江省杭州市高新区(滨江)市场监管局接到辖区一市民举报,反映其购进的90瓶“贵州茅台酒”疑似假酒。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迅速前往现场核查。经查,其共购入了90瓶“贵州茅台酒”(53%VOL 500ml),发票金额40万余元。
对此,执法人员邀请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授权打假人员对上述涉案“贵州飞天茅台酒”的瓶口喷码、溯源芯片、胶码和防串码等进行鉴别。经鉴别,打假人员认定上述“贵州茅台酒”与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出厂产品特征不符,非该公司生产,属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执法人员依据《商标法》的规定,对上述库存“贵州茅台酒”采取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目前,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高新区(滨江)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茅台酒一直受到饮酒爱好者和收藏者的追捧,市场热捧也使不法分子从中嗅到了牟利之机,通过低价购进假冒茅台酒品牌的假酒,赚取差价牟利。商标是区分商品和服务来源的重要标志,注册商标既是企业的知识产权,也是企业形象和商品信誉的载体,该行为一方面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侵犯了商标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存在安全隐患,假冒白酒大多是小作坊灌装生产,缺乏有效监管,产品质量和安全难以得到保障,容易引发食品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