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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食品安全的每处“细节”
作者:刘文新

■本报记者 刘文新
  春节越来越近,重庆市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的脚步也越来越勤。近日,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深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围绕食品安全开展执法检查,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跟随执法人员的脚步,近距离感受他们对食品安全每一处细节的“守护”。
  纵达城·万隆食品批发市场是重庆最大的食品批发地之一,经营面积3万多平方米,营业商铺400余家。近日,跟随着执法人员,记者也来到了这里。
  在市场1号门口两侧,柱形灯笼拱门散发出浓郁的节日气氛。市场内,许多商家将“金兔呈祥”等年货大礼包、年节商品摆在门口招揽顾客。市场内人流如织,吆喝声此起彼伏,好不热闹。
  在一家商铺门口,执法人员拿起一盒“黑金核桃”高钙饮品,仔细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价格标签等信息,在确认产品没有问题后,执法人员叮嘱商铺工作人员一定要把好产品质量关,并祝老板生意兴隆。
  来到一家主营酒品的商铺内,一款靛青色异型包装、水果配制的青梅酒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注意。仔细一看,这瓶青梅酒的生产日期为2020年4月11日,保质期为3年,不到3个月就要过保质期了。执法人员提醒老板,一定要重点注意这款酒品的销售日期,按规定设置“临期食品”公示牌。
  而在一家经营糖果的商铺中,执法人员发现一款名为“幸福快车”的果冻泡泡糖的外包装上标注了专利号“ZL 2008 3 0052416.3”。经查询,该专利号的专利权已于2012年终止,涉嫌假冒专利,执法人员依法将产品扣押,并将进一步调查处理。
  随后,执法人员来到渝北区木耳镇,对临街商铺进行检查。在一家副食店的货架上,执法人员发现几包油炸食品的塑料袋包装上没有任何商品信息。经了解得知,进货时,食品装在一个大纸箱里,纸箱上有厂名厂址、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商品信息。为了便于销售,老板将整箱食品进行了分装,但没有将相关的商品信息印到小包装上。“散装食品也要标注商品信息。”执法人员告诉老板,同时责令将这些小包装食品全都下架、进行整改,等符合规定后再上架销售。
  一路走一路看一路查,很多容易被忽略的食品安全小细节都难逃执法人员的“火眼金睛”。而执法人员的每一次叮嘱、责令,都是对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的辛勤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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