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讯(记者冯铁飞)为进一步规范山西省网约车(聚合)平台企业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1月30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网约车平台公司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以下简称告诫书),从四个方面进行提醒告诫。
告诫书要求,各网约车(聚合)平台公司要严格遵守价格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经营,严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合理制定价格,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消费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各网约车(聚合)平台公司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网络服务平台和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网约车运价、计价计程方式、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交易规则信息,并向消费者提供清晰规范透明的账单信息。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时,应确保有关各方能够及时充分了解信息,修改内容应当按照时限要求提前进行公示。
各网约车(聚合)平台公司应当记录保存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等业务数据,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告诫书要求,各网约车(聚合)平台公司不得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不得侵害乘客、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实施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下一步,山西省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厉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提醒告诫后拒不整改、影响恶劣的,依法从重处罚并公开曝光。消费者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以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