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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德清
消费维权站清廉建设地方性标准实施
作者:郑铁峰

  本报杭州讯(记者郑铁峰)近日,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市场监管局发布的《清廉消费维权站建设与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实施,推动了基层消费维权联络站进行规范化建设与管理。据悉,这是浙江省首个关于消费维权站清廉建设的地方性标准。
  据介绍,在德清县域已建成79个基层消费维权联络站。为强化基层消费清廉环境建设和消费纠纷处置能力建设,作为最基层、最小的清廉建设单元,德清县市场监管局、德清县消保委联合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对全县所有站点开展清廉消费维权站规范化建设。
  据悉,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纵深推进清廉处室、清廉直属单位、清廉市市场监管局、清廉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清廉基层所5类子单元创建。清廉消费维权站建设是德清县市场监管局重要建设单元的补充,也是特色亮点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效能,打响“清廉消费维权在德清”品牌,德清县市场监管局在此基础上,将规范化建设与管理的工作经验进行总结提炼,得到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的指导,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编发了《规范》。
  《规范》对基层消费维权站清廉建设与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主要包括建设要求、工作流程要求、管理要求、评价改进等方面。其中,重点针对工作流程中的受理、处理、反馈、归档等工作项中的8个风险点,落实了具体的风险防控措施。
  “该《规范》已于1月15日正式实施,致力于推进工作人员清正廉洁、消费纠纷处置规范的消费维权站的打造,打通消费维权‘最后一公里’。”德清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规范》将推动德清基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系更加健全、机制更加有效、保障更加有力、政务更加清廉、行业更加清朗,形成具有清正廉洁、运行有效的基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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