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春妮’餐饮店3块荣誉牌匾全是‘假货’”追踪
本报长春讯(记者李洪涛)2月15日,《中国消费者报》1版以《长春“春妮”餐饮店3块荣誉牌匾全是“假货”》为题,对吉林省春妮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妮公司)所属的餐饮连锁店悬挂假荣誉牌匾一事进行了报道,引起强烈反响。长春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并立案调查,由经济执法稽查分局、朝阳分局执法大队联合执法。同时,长春市市场监管局通知各辖区市场监管所对春妮公司的加盟店开展执法检查,固定证据。记者获悉,目前,“春妮”餐饮所属的各餐饮连锁店悬挂的假荣誉牌匾已经全部撤下。春妮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公司也上当受骗了,将对为其办理“荣誉牌匾”的公司进行追责。
据春妮餐饮公司相关负责人包希健介绍,3块假荣誉牌匾是2019年6月通过长春市易网启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办理的,当时交纳了1.58万元的评选费。同年7月,长春市易网启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王培祥将《中华名吃》《中国餐饮行业特色加盟品牌》《中国绿色餐饮企业》3块牌匾送到了春妮公司。此后,春妮公司又向王培祥交纳了1.5万元,制作了300块同样的牌匾,并分发给各餐饮连锁加盟店。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包希健称,《中国消费者报》报道此事后,春妮公司认识到了错误,第一时间通知全体员工及加盟店,一定要全力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并通知所有加盟店立即撤下假荣誉牌匾,由公司统一回收后销毁。为了弄清事实真相,春妮公司查询颁发假荣誉牌匾的网站,发现已经无法登录,才意识到上当受骗了,与办理假荣誉牌匾的长春市易网启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王培祥取得联系,质问其荣誉牌匾真伪时,对方闪烁其词,不正面答复。
包希健表示,目前春妮公司正在整理证据、聘请律师,要求长春市易网启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退还钱款,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春妮公司将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调查,进行深刻的反思和自我检讨,吸取教训,在日后的经营中认真学习法律法规,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同时,通过《中国消费者报》向广大消费者及加盟商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