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出台32条“硬核”措施
本报武汉讯(陈勇 记者吴采平)记者近日从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为深入贯彻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落实湖北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47条,服务湖北经济发展新格局,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提振消费信心,该局近日出台了《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若干措施》,从五大板块提出32条“硬核”举措,进一步释放和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据了解,32条举措包括降办事成本。推行登记注册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升级企业开办“210”标准服务;指导各地推行企业开办“首席服务员”制度,采取“轮值制”“分型服务”等方式,推行企业开办跨部门“一人受理、首办负责、全程服务”。推行“一照多址”改革;推行“一键通”变更、“一诺通”准营、“一码通”应用,推动注销“再提速”;落实经营主体歇业制度。
减经营负担。推行企业年度报告“多报合一”,实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电子化管理,简化检验检测机构人员信息变更办理程序,建立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服务链,探索精准有效监管模式,开展建立经营主体除名制度试点。
保障经营主体公平竞争,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强化涉企收费查处力度,加大商业秘密保护力度,提供消费诉求处理定制服务,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记者了解到,今年湖北省市场监管部门将探索提供消费诉求处理定制服务。扩大消费维权服务站在重点行业和领域的覆盖面,为企业提供消费维权指导、培训和服务。加快12315大数据整合力度,强化消费者投诉举报数据综合分析研判,根据问题性质、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和可控性等情况,主动上门为企业提供消费诉求处理定制服务,帮助企业化解消费纠纷,防控经营风险。
试点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培育,深化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开展“湖北精品”培育行动,深化“万千百”质量提升行动,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深入推进系统行风建设。
由湖北省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推行“项目制”管理模式,压实工作责任;加强指导保障,树立“互联网+”思维,深入推进“三网一中心”建设应用工作,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准入、监管、退出等全过程标准化思维模式和实践方法;强化激励约束,将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营主体发展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