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2022年7月,广西消委会秘书长唐楚尧(右一)在老年消费教育活动中普及消费知识。
■本报记者 顾艳伟 文/摄
2022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初心为墨、以奋斗为笔,“置顶”群众事,“亮出”为民心,全面开展社会监督工作。消费教育走入城市社区、乡镇村屯,让不同消费群体享受消费维权服务;组织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点评,助力消费市场公平正义;开展商品比较试验,为消费者提供科学消费指引……全区消费者满意度持续提升。如今的壮乡消费市场,犹如这旖旎的三月春光,赏心悦目,惬意悠然,舒心无限。
力促消费公平
确保消费者的合理诉求得到公平对待,才能让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中国消费者协会将2022年消费维权年主题确定为“共促消费公平”也进一步说明,推动消费公平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广西消委会围绕“共促消费公平”年主题果断出手,将消费公平的印记镌刻在岭南壮乡的每一寸土地上。
“我们2022年开展的律师服务千乡万村消费维权公益行动,反响不错。”广西消委会秘书长唐楚尧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说,2022年3月,广西消委会联合广西市场监管局、司法厅、广西律协启动了“广西律师服务千乡万村消费维权公益行动”,确定开展百场法律和消费维权知识宣教、百场“企业法治体检”、组建百个公益维权服务团的目标,让边远地区、农村、乡镇消费者享有均等机会参与消费活动,实现更大范围的消费公平。
2022年,南国木棉花开正浓时,由广西各市县消委会、市场监管局、司法局工作人员以及律师组成的宣讲小队,深入城镇社区、山乡村寨、企业厂房,面对不同消费群体开展普法讲座,朗朗的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宣讲声,以及不时响起的掌声一度成为当地最美的声音。
桂林市消协秘书长杨宏江告诉记者,桂林成立了由18位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组成的6个消费维权公益小组,自去年5月开始,先后到桂林市象山区虹桥社区、雁山区周家村、叠彩区肉冻厂开展“民法典与生活”系列法制讲座,“群众反映很热烈,特别是在周家村宣讲结束后,一位老人对宣讲律师竖起大拇指的场景,令人印象深刻”。
“给群众送去实实在在的法律和消费知识,是我们的初衷和目的。”柳城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消委会副主任赖春说,通过普法消费讲堂,柳城县东泉镇的49位村民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来到消委会投诉“收了钱不给砖”的砖厂老板,拿回了28万元购砖款;东泉镇中段村小邺侯屯村民发现村中暗藏着一家无证涂料厂,悄悄拨打了12315的举报电话……
据唐楚尧介绍,截至2022年12月,广西律师服务千乡万村消费维权公益行动共开展“线上+线下”普法消费讲堂670期;进市场、进社区、进乡村1592个;开展企业法治体检331次,服务企业591家,组建公益维权服务团58个,联合解决消费投诉纠纷710起。
助力消费回暖
“感觉现在奶茶的奶味比以前醇了点。”在南宁市兴宁区吾悦广场,刚买了一杯珍珠奶茶的何女士面露惊喜。
奶茶的奶味更醇,与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开展的一系列恢复消费市场活力的活动密不可分。
唐楚尧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2022年广西疫情虽仅在局部时有发生,但总体可控,尽快恢复市场烟火气和消费信心,也就成为广西消委会重点考虑的问题。
唐楚尧告诉记者,奶茶是广西地区最受欢迎的饮品之一,南宁市场的奶茶品牌不下30个,一些“网红奶茶”店门口亦是人头攒动。
“我们就从消费者比较关心的奶茶质量开始,组织开展奶茶比较试验。”唐楚尧介绍说,2022年9月,广西消委会主动回应消费者关切,开展了奶茶比较试验。广西消委会在南宁市挑选了30个消费者经常选购的奶茶品牌,对奶茶的蛋白质、能量、脂肪等九项指标开展测评。
广西消委会将30个品牌的比较试验数据全部公开对外发布,网络阅读量达到了百万+,消费者反响良好。广西消委会随后发布的鞋子烘干器、消毒刀架、卫生纸、手帕纸等比较试验结果,同样获得广大消费者点赞与好评。
“对我们选购商品很有帮助,至少会让我感觉很放心。”居住在南宁市明秀小区的刘女士坦承自己已经养成了“买东西先看相关商品比较试验结果”的习惯。
消费已经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主动力,恢复消费市场活力,将大大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广西消委会在推动消费市场回暖方面做的远不止这一点。
唐楚尧说,去年,广西消委会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的部署,在广西组织开展“优化消费体验共促消费公平”公益活动,向全社会推出五菱汽车、梧州六堡茶等广西知名企业的服务承诺,助力消费者放心消费。据介绍,活动启动后,得到广西众多企业的响应,广西消委会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优选了5家企业,从价格、质量、退换货等方面引导企业作出高于国家标准的承诺和服务。
此外,广西消委会还联合自治区建筑装饰协会,制定印发《广西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企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对广西家装企业进行信用评价,向消费者推荐实力强、规模大、经营规范的家装企业,让消费者不再为“家装陷阱”烦恼。
强化社会共治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2022年,广西消委会还开展共享(电动)自行车行业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点评,最终梳理出“开锁即认可车辆安全”“企业拥有平台运营数据的所有权包括用户发布的文字、资料、照片、图形或其他个人资料”等12个不公平条款。
随后,广西消委会针对在广西区内有经营活动的17家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开展了消费满意度调查、消费评议。联合广西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通信管理等行政部门,汇聚媒体、律师力量发布调查报告,并约谈17家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要求企业针对调查中发现的“个人信息安全难以保障”“弹窗广告涉嫌诱导”“大数据杀熟”等6大类问题以及不公平条款进行整改,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广西光天一律师事务所主任欧阳泽明表示,共享(电动)自行车作为城市便捷的通勤工具,使用群体大、频率高,对此行业开展消费评议,可以维护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除了强化行业的社会监督,广西消委会通过与更多部门的合作,为消费者构建一个汇集社会监督、行政监管、司法救助为一体的消费维权多元化解机制。
“去年,我们与检察院、法院进行了沟通,进一步加强了双方之间的合作力度和形式,并就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达成了诸多共识。”唐楚尧说,目前,广西消委会正在就一起侵害不特定多数消费者权益的案件进行诉前准备,将于今年发起广西消委会首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
记者了解到,去年以来,广西消委会已与广西的汽车、房产、家电、家装等行业协会建立协作机制,并联合广东、湖南、湖北等9省消协组织和澳门消委会签订泛珠三角消费维权合作协议,保障跨境消费安全无忧。
“要在更大的范围内保障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采访即将结束时,唐楚尧告诉记者,广西消委会目前正筹划与云南、贵州消费者组织构建“滇黔桂”跨区域消费维权协作机制,在消费纠纷、消费教育、消费警示发布等方面建立协作关系。
一个覆盖更广、反应更快、效率更高、力度更强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在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精心勾勒下,正在八桂大地日见清晰,日臻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