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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消费纠纷多约定责任留凭证
作者:杨家荣 吴采平

■杨家荣 本报记者 吴采平
  近年来,宠物及相关产业消费逐年增加,但涉及到宠物消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亟待规范。少数不法经营者存在出售带病宠物、宠物品种承诺宣传与实际不符、非法动物诊疗行为等问题,相关投诉逐年上升。记者从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今年1—2月,该局收到宠物消费投诉160件,比上年同期增长了一倍多。
  宠物具有生命,不像普通商品那样具有明确、规范的质量标准。常见的动物疫病有狂犬病、犬瘟热、犬细小病毒、猫泛白细胞减少症等,消费者在选购宠物时,往往无法直观了解宠物真实的健康状况,更无法证明是宠物售出时就已带病还是自己饲养不当造成宠物染病。一旦购买到带病宠物并产生消费纠纷,买卖双方责任难以认定,商家也以此为由拒绝退款或者不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解,导致调解成功率较低,维权效果不尽如人意。
  为此,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布宠物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宠物消费纠纷多,约定责任留凭证。
  选择正规渠道和途径购买。消费者购买宠物应到正规、有资质、信誉好的宠物经营场所。选择网购途径时,应当充分了解商户的评价口碑、经营地址、资质证明等信息。不建议消费者通过朋友圈等途径购买宠物。
  购买勿忘索要免疫证明。消费者最好提前向正规宠物诊所专业人士咨询了解相关知识,避免购买到染病宠物。购买前应检查宠物的检疫证明,建议消费者购买后与商家协商,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有国家认定资质的实验室给宠物做动物疫病检测,同时和商家事先约定给宠物做动物疫病检验事项,有问题由宠物销售方承担责任。
  签订消费合同。建议消费者在购买或接受服务时与商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注明宠物的品种等重要信息,特别要明确规定在一定时间之内宠物出现传染病的解决方案,以便出现问题时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保存好消费凭证。购买宠物时,要注意向店家索要相关消费凭证,包括双方签订的购买服务协议。如果宠物生病去宠物医院治病,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条款,保留好医院诊断书。
  配套商品谨慎消费。因宠物消费属于较新的市场形态,目前直接同宠物消费关联的法律法规较为缺乏,消费者应仔细阅读合同中关于宠物生、养、病、死的相关条款,并充分考虑出现意外情况的可能性。同时,消费者应谨慎购买宠物商品,避免出现宠物死亡商品失去使用场景但却无法退货退款的情况。
  举报非法动物医疗行为。按照《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未取得诊疗许可的门店禁止从事动物诊疗行为,凡在购买宠物时,发现无诊疗许可的宠物商家有动物诊疗行为,请消费者及时录像取证(录像内容建议有疫苗注射的行为、注射疫苗外包装瓶及相关场景、人物及录像水印时间),并将录像取证材料向相关监管部门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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