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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11部门联合发布指导意见
壮大传统优势食品产区规模 提升地方特食产业质效
作者:孙燕明

  本报讯(记者孙燕明)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等11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培育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传统优势食品产区规模不断壮大,地域覆盖范围进一步拓展,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供应链保障能力明显改善,一二三产融合水平持续优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百亿龙头、千亿集群、万亿产业”的地方特色食品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培育5个以上年营业收入超过1000亿元的传统优势食品产区、25个以上年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龙头骨干企业,打造一批全国知名地方特色食品产品品牌和地方特色小吃工业化典型案例。
  开展大中小企业梯度培育。鼓励地方特色食品龙头企业发挥产业链主引擎作用,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发展,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引导各类成长型企业深耕细分市场,营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良好产业生态。
  构建市场化服务体系。支持传统优势食品产区打造特色主导产品交易中心、批发市场等,鼓励成立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中介组织,扩大地方特色食品影响力。加强集工艺技术研发、人才培训等为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产区基础设施。加强预冷、贮藏、保鲜等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补齐食品原料“最先一公里”短板。
  提升质量安全管理能力。支持地方特色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鼓励企业符合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实施GB/T1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鼓励企业实施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建立地方特色食品全生命周期追溯制度。
  加强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建立从农产品原料种养殖、生产加工到流通消费的全程监管制度。严防原料污染等食品安全风险,强化日常监督和抽检监测,强化各传统优势食品产区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
  挖掘历史文化内涵。推动食品领域老字号创新发展,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历史文化、节庆文化、民俗文化等元素融入地方特色食品品牌,鼓励企业将中华传统饮食制作技艺与现代食品生产技术工艺合理结合。挖掘地方特色食品历史渊源,借助短视频、微电影、系列丛书、博物馆和档案馆建设等形式,讲好地方特色食品故事,展现地方特色食品独特“味道”。
  完善品牌培育体系。支持传统优势食品产区注册集体商标,加快培育区域公用品牌。鼓励地方特色食品生产企业发展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鼓励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建立品牌运营专业服务机构,完善品牌价值评估体系。
  培育创新业态。鼓励传统优势食品产区拓展地方特色食品产业链,强化上下游深度融合。结合特色农产品原料种养殖基地,发展共享农庄、农耕体验、乡村民宿等业态。挖掘地方特色食品的健康养生、休闲观光、生态保护和文化传承等功能,引导地方特色食品产业与康养、旅游、科普、娱乐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地方特色食品预制化发展步伐,推出一批中华美食和地方小吃等工业化产品。
  打造多元融合消费场景。积极打造集食品品鉴、文化创意、社群交往等功能为一体的地方特色食品消费场景,提供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等多元化的消费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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