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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梅河口市场监管部门联手社区创新服务
助残窗口开启无障碍维权模式
作者:李洪涛

■本报记者 李洪涛
  近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在吉林省梅河口市市场监管局新华分局采访时发现,该局通过3年来的实践,联手当地社区打造消费维权服务窗口,为残疾人提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咨询、维权协助、普法宣传等服务。
  5月23日上午,梅河口市新华街道办事处金华社区便民服务大厅的一个窗口前,残联工作人员刘艳玲和汪宝国一边等待办事的市民,一边学习消费维权知识。在两个人的台案上,摆放着《预防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宣传手册》《识假辨假到农户维权知识到农家》等宣传资料。为了更好地为残疾人服务,刘艳玲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手语。而汪宝国是一位听障人士,日常工作中还为刘艳玲提供手语翻译等方面的帮助。
  据梅河口市市场监管局新华分局局长曾繁明介绍,2020年春天,经过调研和协商,该局与新华街道金华社区达成一致意见,决定利用该社区便民服务大厅的残疾人服务窗口,为残疾人提供消费维权服务。同时,向前来办事的残疾人发放与消费维权有关的宣传资料,并免费提供咨询。当社区的残疾人遇到消费维权问题或有投诉时,该窗口工作人员会与新华分局进行业务对接,将投诉转到该分局受理。之后,窗口工作人员还会协助市场监管工作人员进行调解。遇到听障人士投诉时,还会提供手语翻译等服务。
  金华社区书记于同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市场监管部门与社区联手为残疾人维权,很多问题迎刃而解。通过3年来的实际运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社区内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了保护。
  刘艳玲每天在窗口工作。她告诉记者,金华社区共有284名残疾人,每当他们来到窗口办事时,她都会将消费维权宣传资料发放给大家。另外,每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时,工作人员都会与新华分局的工作人员一起,在社区内设立宣讲台,向残疾人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现场受理投诉。3年来,很多残疾人通过该窗口依法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5月20日,精神障碍人士毕女士向窗口反映,自己购买一件衣服穿上不合身,找到商家退换时遭到拒绝。刘艳玲了解到相关情况后,马上将毕女士的投诉情况向金华分局进行了转办。金华分局相关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涉事商家进行了沟通。经过调解,商家为毕女士退换了一件合身的衣服。
  社区居民白先生是一位视障人士,5月22日下午,他通过亲属拨通了窗口的热线电话。原来,白先生在生活中遇到了与消费维权有关的问题,他想通过残疾人消费维权窗口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刘艳玲接完电话后,下班后就来到白先生的家中,对其所提出的消费维权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梅河口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主任丛海峰表示,在日常工作中,他深感由于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残疾人在遇到消费维权问题时困难重重,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欠缺。市场监管部门与社区联手打造残疾人消费维权窗口,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是一件大好事。这种消费维权模式值得在社区便民服务中拓面推广,让更多残疾人受益。
  吉林省消费者协会新闻与公共事务部主任谢婉余表示,残疾人需要全社会的关爱。市场监管部门立足本职,优化助残维权服务,积极与社区共同打造消费维权窗口并提供贴心服务,上门普法,体现了助残工作的求真、务实和关怀体贴,增强了残疾人的风险防范意识。开设助残维权窗口现场办公,开启残疾人的无障碍维权模式,使残疾人的生活更加充实,更具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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