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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不宜使用彩妆
作者:余知都

  本报长沙讯(记者余知都)儿童化妆品怎么选,跟成年人化妆品又有什么区别?湖南省消保委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家长理性选用儿童化妆品。
  认准标识,理性选购。《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明确:儿童化妆品是指适用于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具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功效的化妆品。目前,市场上较为常见的儿童化妆品主要包括润肤露、面霜、爽身粉、洗浴产品、精华油等。
  我国对儿童化妆品实行严格监管,儿童化妆品上市前,防晒类产品必须注册,其他类别产品须经备案。依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的公告,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必须标注“小金盾”;此前申请注册或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未按照规定进行标注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产品标签更新。消费者购买儿童化妆品时,首先要认准标注有“小金盾”标识的产品,同时要认真查看经营者的营业执照等资质情况,尽量选择知名度高、消费者评价较好的品牌。
  安全使用,避免伤害。3岁以下婴幼儿不宜使用彩妆。彩妆产品可能含有颜料和化学成分,对敏感肌肤有刺激性。避免在儿童脸部使用过多彩妆产品,尤其是在眼部周围。同时,要确保孩子不会吞咽化妆品或将其涂抹到伤口或破损的皮肤上。3岁以下的婴幼儿,皮肤屏障功能尚未成熟,对外界刺激的易感性较强、防御能力较差,对细菌感染的易感性也较强。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中,0—3岁婴幼儿使用的化妆品功效宣称中不包括美容修饰、卸妆等彩妆类别。家长们不要为3岁以下婴幼儿购买彩妆,如果彩妆化妆品标签宣称3岁以下婴幼儿可用,则属于违法行为。
  了解孩子的个人过敏史,如果孩子有过敏史或对某些成分过敏,要避免使用可能引发过敏反应的化妆品。如果孩子有任何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化妆品,并到正规医院咨询医生。
  加强引导,养成习惯。儿童在使用化妆品时,父母要加强教育引导,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使用后要及时清洁皮肤,避免堵塞毛孔和皮肤问题的发生;不要与他人共用化妆品,避免分享口红、刷具等个人化妆品,以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不要过量使用化妆品,以免对皮肤造成负担和不适。
  儿童化妆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的地方,远离阳光直射和高温;确保容器密封良好,以防止产品变质或污染;不要使用过期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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