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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弹射类玩具须看适用年龄
作者:尹训银

  本报济南讯(记者尹训银)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家长和小朋友,在选购和使用儿童弹射玩具产品时,应做到“四看一闻一监护”。
  一看标识。尽量选择大型商超和信誉良好的商家,选购贴有3C认证符号的玩具产品,不购买无厂名、厂址、检验合格证明及无中文标签标明产品名称的玩具。
  二看适用年龄和安全警示语。在购买前应仔细阅读玩具包装上的警示信息,根据玩具标称的年龄范围,挑选合适的弹射玩具。如果选择了不适合孩子年龄段的弹射玩具,则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易给小朋友造成身心伤害。
  三看外观。选购材料清洁干净、无锐利边缘毛刺、光泽度及色彩鲜艳度较好、印刷清晰、部件装配牢固、无尖锐突出部件的弹射玩具,尽量选购弹射物较大的弹射玩具,谨慎选购仅有半指长的长条状弹射物。
  四看质量。如购买塑胶弹射玩具,应选择材质较厚、结实的玩具,避免因材质过薄出现小碎片或锋利尖端边缘的情况,以免对儿童造成伤害。
  闻气味。带有一定刺激性气味或有机溶剂气味、易引发儿童过敏或身体不适的玩具,应尽量避免购买。
  请家长监护。家长应认真阅读玩具使用说明,注意玩具的适用年龄、安全警示语等信息,选择适合儿童年龄的玩具。家长要注意把用于包装的塑料袋、塑料膜和绳索等放置在孩子拿不到的地方或直接丢弃,尤其是玩具中的小零件、弹射物等应妥善保存和处理,防止儿童吞食及其他不可预料的危害。在孩子玩耍弹射玩具时,家长应监督指导孩子正确使用玩具,并及时提醒孩子不要瞄准他人尤其是眼睛或脸部发射,不要将使用其他日常用品(如铅笔、钉子、石子等)放入发射器中发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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