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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为消费者“代言”
安徽省滁州市消保委法律专家委员会成立
作者:汪胜洋 陶维

  本报合肥讯(汪胜洋 记者陶维)为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的作用,进一步推动安徽省滁州市消费维权事业发展,日前,安徽省滁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召开第三届公益律师团暨法律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首次成立了法律专家委员会,聘任20名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15名公益律师团律师。
  会上宣读了《关于聘任滁州市消保委第三届公益律师团暨法律专家委员会的决定》,征求了关于《滁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益律师团暨法律专家委员会工作规范》的意见建议;滁州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介绍本单位律师团相关机制,并对律师团今后发展提出建议;参会人员就如何发挥好律师团和专家委员会作用交流座谈。
  律师团承诺,将从荣誉和责任、专业和权威、配合与服务三方面出发,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认真履行律师工作职责,切实提高消费维权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放在心坎上,积极配合并服务于消保委各项工作,高悬公益诉讼利剑,依法为消费者“代言”,持续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言献策,为滁州市消费维权事业不断贡献法律智慧。
  下一步,滁州市消保委将继续坚持“人民至上”,积极回应民生大事和关键小事,专家委员会和律师团将作为滁州市消保委的智库,发挥专业优势,切实提高消费维权工作的专业性,架起消费维权的“连心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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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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