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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上半年为消费者挽回损失3100余万元
作者:冯铁飞

  本报太原讯(记者冯铁飞)截至6月底,山西省各级市场监管12315工作机构(以下简称山西12315)通过全国12315平台共受理投诉举报咨询149503件,同比增加5.29%。在处理的投诉案件中,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102.6万元,涉及争议金额9385.89万元。
  上半年,山西12315共受理投诉举报咨询149503件,同比增加5.29%。其中,投诉56387件,占受理总量的37.71%,同比增加35.58%;举报21598件,占受理总量的14.45%,同比增加31.80%;咨询71518件,占受理总量的47.84%,同比减少14.87%。在处理的投诉案件中,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102.6万元,涉及争议金额9385.89万元。
  投诉举报咨询情况显示,上半年,山西省投诉举报量较大的是运城市市场监管局12315工作机构,受理投诉举报咨询38197件,占全省受理总量的25.55%,最少的为朔州市市场监管局和山西综改示范区局12315工作机构,受理数量不足1000件。山西12315投诉举报办结率为96.31%,各市办结情况由高到低依次为:运城市、大同市、朔州市、长治市、太原市、晋城市、示范区、阳泉市、临汾市、忻州市、吕梁市。
  在商品类中,食品类投诉位居首位。上半年,山西12315共受理食品类投诉13082件,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37.39%。从地区来看,食品类投诉量较多的城市主要有:阳泉市(2730件)、运城市(2122件)、太原市(2054件)、大同市(1454件)、长治市(1127件),合计占比70%。投诉主要问题为销售的食品存在过期、变质、有异物、缺斤短两;销售食品存在虚假宣传、夸大功效,比如普通食品宣传具有保健功效;食品包装标签标识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等。
  在服务类中,餐饮和住宿服务类投诉继续位居首位。上半年,山西12315共受理餐饮和住宿服务类投诉5435件,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25.40%。投诉主要问题为餐饮服务态度不好、食品中有异物、用餐环境差、办理的充值卡限制消费、优惠券与储值卡不能同时使用等;住宿环境差,预订的房间因疫情原因无法入住不予退款,预订的酒店临时涨价难以接受或无法入住,房间设施损坏不予退换房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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