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限购政策 限制不达标车辆上路 降低新能源汽车购置成本
图:汽车促消费新政出台盼激发车市新活力。
■本报记者 吴博峰 文/摄
7月2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指出,汽车消费体量大、潜力足、产业带动作用强,促进汽车消费对稳定我国消费大盘、促进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并提出了多项进一步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优化汽车购买使用管理制度措施。
今年以来,受补贴政策切换以及市场环境影响,国内车市发展出现一定幅度波动。在此背景下,《措施》将在哪些维度推动汽车消费市场增长?
放开限购呼声日渐高涨
近年来,全国部分地区因控制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以出台汽车限购政策措施限制汽车市场发展。截至目前,包括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均推出了汽车限购政策。
不过,随着时间推移,业内逐渐发现限购已成为制约汽车消费的主要因素之一。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汽车累计销量虽保持正增长,但受限于一季度车市表现不佳,下半年汽车市场发展仍存在不小压力。其中,车市波动最为明显的是1月份新能源车市场销量近年来首次出现“负增长”。
以全国汽车保有量最大的北京市为例,刚刚过去的2023年北京市首期油车指标摇号,配置的家庭和个人普通小客车指标共计14300个,而同期累计有近62万家庭、250万个人参与摇号,获得1个京牌燃油指标的难度可想而知。北京市90后消费者王润天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此前全家参与个人指标摇号就长达7年,目前参与家庭摇号也有3年,至今仍是一牌难求。
在现实生活中,和王润天有着相同经历的消费者并不在少数。如何破解一牌难求困境,备受无车家庭群体的关注。
《措施》提出,优化汽车限购管理政策。鼓励限购地区尽早下达全年购车指标,实施城区、郊区指标差异化政策,因地制宜增加年度购车指标投放。
对此,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会长助理王都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汽车限购本是一项在汽车消费快速增长超越城市承载力的背景下实施的临时性行政措施,目的是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然而从结果来看,收效不大。当前,汽车市场已经进入存量竞争阶段,产能释放过度与需求相对不足成为汽车市场的主要矛盾,限购城市恰恰是拉动汽车消费的重点地区,因此,调整汽车限购政策势在必行。
令人欣喜的是,作为国内主要限购城市,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2023年下半年节能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和申请条件的通告》,明确2023年下半年额外增加2万个节能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并临时取消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节能车增量指标需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规定。
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放开限购能有效促进消费,尤其是部分限购导致城市汽车保有量严重落后的城市,汽车消费有较大增长空间。汽车保有量低于400万的城市建议放开限购。
以“旧”拉“新”发挥重要作用
“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自7月1日起全面实施,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的汽车。随着排放标准升级,全国各地掀起了一场针对“国三”排放标准限行的风暴。
上海市为有序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有效降低高排放车辆污染,自4月1日起,对该市“国三”标准柴油机动车限制通行政策进行调整。据悉,自2023年4月1日起,全天禁止“国三”柴油货运机动车辆在上海市辖区内的所有道路上行驶;自2024年7月1日起,全天禁止“国三”柴油客运机动车辆在上海市s20外环高速以内的道路上(不含s20外环高速以及s20外环高速高架段投影下的地面道路)行驶。
江苏省南通市日前发布《关于通州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的通告》,提出自今年8月1日起,在通州区实施“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含专项作业车、半挂牵引车)限制通行措施;限制通行时间为全天24小时。
不难看出,各地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采取了日趋严苛的管理措施。毫无疑问,随着相关车辆行驶范围不断收窄,为避免影响正常使用,很大程度上会促使驾驶上述排放标准车辆的消费者主动更换车辆。
《措施》鼓励各地加快“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违规非标商用车淘汰报废。鼓励各地综合运用经济、技术等手段推动老旧车辆退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加快老旧车辆淘汰更新。
本月1日起至今年年底,为激发广大老旧汽油车车主淘汰所属车辆积极性,山东省济南市采取“分阶段差异化”补贴方式实施补贴政策,鼓励提前淘汰在本地注册登记的“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目前执行的为第三阶段资金补贴标准。
作为拉动新车消费的重要驱动力,加快培育二手车市场至关重要。《措施》提出,各地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等政策措施。鼓励汽车领域非保密、非隐私信息向社会开放,提高二手车市场交易信息透明度,完善信用体系。合理增加对二手车平台企业的抽检频率,抽检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加强出口退税的政策辅导和服务,支持鼓励达到相关质量要求的二手车出口。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覆盖更多消费人群,《措施》鼓励汽车企业立足城乡不同消费群体需求,针对生产、生活、交通等使用场景,以及客货邮融合发展等组织模式,优化丰富高性价比的车型供给,为消费者提供多元化选择。
多措并举扩大新能源车消费
如今,新能源车已成为汽车市场转型发展的主要方向。而基础设施建设成熟度,关系到消费者充电便捷性以及整体用车感受。为此,《措施》要求加快县乡、高速公路和居住区等场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用户广泛参与智能有序充电和车网互动,鼓励开展新能源车与电网互动应用试点示范工作。持续推动换电基础设施相关标准制定,增强兼容性、通用性。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积极开展公共领域车辆换电模式试点,支持城市公交场站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和高速公路等交通干线加快推进换电站建设。同时,着力提升农村电网承载能力。合理提高乡村电网改造升级的投入力度,确保供电可靠性指标稳步提升。进一步加快配电网增容提质,提高乡村入户电压稳定性,确保农村地区电动汽车安全平稳充电。
日前,河南省政府正式印发《河南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完善停车场、加氢站等设施,优化城市充电设施服务网络,加快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货运枢纽等区域充电设施和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农村地区充电设施建设,到2025年累计建成各类充电桩(枪)25万个以上、集中式公用充换电站6000座以上。推进郑州城市群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
6月2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明确了新能源车购置税减免的有关事项。具体来看,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措施》提出,落实延续和优化新能源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的政策措施。推动居民小区内的公共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居民电价,推动对执行工商业电价的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推动提供充电桩单独装表立户服务,更好满足居民需要。鼓励充换电设施运营商阶段性降低充电服务费,鼓励地方对城市公交车辆充电给予优惠。到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
在公共领域方面,新政支持适宜地区的机关公务、公交、出租、邮政、环卫、园林等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采购新能源车,鼓励农村客货邮融合适配车辆更新为新能源车,提高新能源车采购占比。
《措施》要求,加大汽车消费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确定首付比例、贷款利率、还款期限。持续深化车险综合改革,健全商业车险费率形成机制,支持保险公司开发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保险等创新产品。严格规范汽车金融市场秩序,不得向消费者强制搭售金融产品服务或违规收取不合理费用。
针对停车难、停车乱问题,《措施》鼓励各地有效扩大停车位供给,合理制定停车收费政策。新建居住区严格按照城市停车规划和相关标准要求配建停车位,提高老旧小区、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改造中的车位配建比例。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夜间道路停车位。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在人员密集场所和景区加快立体停车场、智慧车场建设和装备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