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恒宝源化工仪器”“树链科技”等公司
■本报记者 黄劼
今年以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全省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重点聚焦网络、民生领域和企业商业标识、商业信誉保护问题,深入开展综合治理,严厉打击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着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近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一批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典型案例。
海口恒宝源化工仪器有限公司商业贿赂案
海口恒宝源化工仪器有限公司与海口市某质量监测站在仪器设备、检测试剂采购交易中,为得到时任该质量监测站负责人王某在中标前的关照及以后合同履行,并帮助货款及时回笼,分两次以现金方式贿赂王某,第一次行贿10万元,第二次行贿20万元,两次行贿款均从该公司的备用金支取。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该公司被罚款21万元。
三亚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商业贿赂案
三亚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自2023年2月以来,为排挤其他竞争对手、获取更多的利益,在经营加工海鲜过程中,采取给付拉客者一定比例回扣、吸引其带客上门消费的经营方式进行经营,回扣比例为所带客人海鲜加工费的60%,支付方式为消费后当日晚上微信转账支付。经查,该公司采取上述方式给付拉客者回扣金额共计1148元,回扣款均未如实计入法定财务账册,且未建立商品进销台账、未建立财务账册,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项和《海南经济特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据《海南经济特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该公司被罚款15万元。
树链(海南)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有奖销售案
树链(海南)科技有限公司在“月满中秋赢好礼拉新抽奖”活动中,设置的一等奖奖项为特斯拉model3一辆,因中奖者未领取车辆,经双方协商,树链(海南)科技有限公司以完税后银行转账21.4万元的方式兑奖给中奖者。抽奖式有奖销售活动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万元,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项和《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该公司被罚款5万元。
海口某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海口某科技有限公司在购物平台经营的网店销售“德国默氏美芭克硅凝胶剂”(化妆品),宣传具有“修复、祛疤”等治疗功效。其行为违反了《海南经济特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海南经济特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