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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岭市消保委开展抑菌膏比较试验
“五花七草”湿疹膏等4款样品不合规
作者:施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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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9款样品图。
  本报杭州讯(记者施本允)为加强对抑菌膏“消”字号产品的消费监督,近期,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消保委工作人员和消费维权义工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在实体店和网店共计9家经营户处随机购买了抑菌膏“消”字号产品,进行了比较试验。
  据悉,温岭市消保委工作人员随机购买了9款抑菌膏“消”字号样品,其中4款在实体门店购买、5款在网店购买。价格从7.4元—195元不等,其中“羽齐”抑菌膏售价195元,在一家美容院购买;其余样品均价20元,在婴幼用品店购买,委托华测检测公司开展检测。
  根据《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第三十条规定,消毒产品禁止使用抗生素、抗真菌药物、激素等物料。本次比较试验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为检验依据,检测了样品中的咪康唑、益康唑、酮康唑、甲硝唑、氯倍他索丙酸酯等指标。
  据介绍,咪康唑属于抗真菌药物,对皮肤癣菌、念珠菌以及其他一些病菌种类具有抑制和杀灭作用,长期使用容易导致皮肤菌群失调,不得用于化妆品、消毒产品,属于化妆品、消毒
产品禁用成分。氯倍他索丙酸酯属于糖皮质激素,长期使用含有糖皮质激素类化妆品可能导致面部皮肤产生黑斑、萎缩变薄等问题,还可能出现激素依赖皮炎等后果。
  本次比较试验结果显示,有4款样品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标准要求,主要不符合项目为咪康唑、氯倍他索丙酸酯。例如,标称江西亿民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商标为驼峰的小博士儿童紫草凝露,咪康唑项目不合规;标称江西赣盟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商标为五花七草的五倍子宝宝湿疹膏,氯倍他索丙酸酯项目不合规。
  4款不合格样品中,咪康唑、氯倍他索丙酸酯同时检出的样品有2个,即:标称抚州市惠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商标为YuQi·羽齐的抑菌膏,咪康唑、氯倍他索丙酸酯项目不合规;标称江西苗苏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商标为苗羮堂的神农宝宝维肤膏,咪康唑、氯倍他索丙酸酯项目不合规。
  目前,温岭市消保委已将相关情况通知给产品生产所在地消保委,由当地监管部门采取进一步措施开展针对性监管。对本市在售的产品,温岭市卫健部门已责令相关经营单位对本次比较试验不合格产品作统一下架处理,并告知生产所在地卫健部门予以立案查处。
  (本文图表来源:温岭市消保委)
●提醒
警惕使用一次就效果显著的产品
  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消保委发布消费警示称,在日常生活中,消费者在选择抑菌膏等产品时,一要明确区分不同许可证号产品。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要认清产品是“消”字号、“妆”字号还是“药”字号等,科学选购,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仔细查看产品成分、使用范围、适用人群、使用方法、注意事项以及许可证号等信息。一般来说,选购消毒品可选择“消”字号产品,选购护肤品应选择“妆”字号产品,治疗疾病则要选择“药”字号产品。
  二要理性看待经营者广告宣传。消费者要谨慎对待经营者打着“植物提取”“纯天然”“0添加”“不含激素”等旗号且使用一次后就效果特别显著的产品。其效果之所以显著,很可能是添加了激素造成的。如果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长期使用、滥用,则可能危及健康。
  三要科学使用激素类药物。当皮肤出现干燥、轻微红斑、脱屑等较轻微症状时,可使用一些“妆”字号产品,进行保湿滋润护理。同时,还应减少搔抓、热水烫洗等外部刺激。如果出现严重湿疹、瘙痒、破溃,甚至影响睡眠等明显症状,建议配合药物治疗。由于激素在治疗湿疹上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若皮肤问题需使用激素类药物,需严格遵循医嘱,控制好使用剂量和频次,避免激素滥用。
  (施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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