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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汉中
联动快解商标争议
作者:徐文智

  本报西安讯(记者徐文智)近日,陕西省汉中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南郑区市场监管局成功调解一起商标侵权纠纷,并促使完成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据悉,这是陕西省首件商标侵权纠纷“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案例。
  “都是三花石村的乡里乡亲,不好意思上门争辩,到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或去法院打官司都太伤和气了,我们不要赔偿,只要求停止侵权就行了,希望市场监管局能予以帮助。”当事人“三花石挂面”注册商标的权利人说道。近日,汉中市市场监管局接到该权利人咨询求助,称自家生产的挂面因销量较好,陆续有同村邻居开店销售同类产品,在店铺名称和产品外包装上标注与自己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名称,严重影响自家挂面的生产销售和声誉,涉嫌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
  汉中市、南郑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并上门开展了维权援助调解工作。原来,相对人印制的“三花石康健挂面”也提交了商标注册申请,但由于与在先的“三花石挂面”商标近似,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驳回。调解人员分别对双方进行了法律法规宣讲。考虑到相对人小本经营不易,刚刚印制好的一批产品包装袋成本较高,经调解,权利人同意相对人使用已印制好的产品包装袋至今年12月31日。相对人承诺于2024年1月1日后不再使用与“三花石挂面”相同或相似的文字和图片作为产品名称,否则将承担赔偿责任。双方达成商标侵权行政调解协议后,南郑区市场监管局联系南郑区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对该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进一步保障了双方权益,给经营主体吃了“定心丸”。
  汉中市市场监管人员表示,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是健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有机衔接,提高纠纷解决效率,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多元司法需求的有效手段。本案作为陕西省首例成功调解并经司法确认的商标侵权纠纷案件,不但及时化解了纠纷,有效节约了当事人维权成本,减少了双方经济损失,缓和了邻里矛盾,也为知识产权纠纷化解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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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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