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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制菜进餐厅?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表示
商家使用预制菜应“预告”消费者
作者:薛庆元

  本报南京讯(记者薛庆元)伴随使用场景的扩大,预制菜出现了新争议。9月12日,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表示,预制菜冒充现做菜涉嫌虚假宣传和消费欺诈。
  9月7日,江苏省消保委开展调查,了解消费者对线下餐厅、饭店使用预制菜的态度看法。调查结果显示,62.8%的消费者在外就餐过程中遇到过饭店、餐厅使用预制菜;53.2%的消费者反对饭店、餐厅使用预制菜,表示去餐厅就是想吃新鲜菜品;65.6%的消费者认为饭店、餐厅使用预制菜应提前告知;78.1%的消费者反映饭店、餐厅使用预制菜未做到提前告知;消费者普遍认为预制菜与现做菜在质量、分量、口味等方面存在差别。
  江苏省消保委认为,预制菜对于餐厅提升效率、稳定出品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对消费者而言,特意前往餐厅吃到的却是预制菜,体验感有落差。尤其有些餐厅、饭店使用预制菜却不明确告知,进一步拉满了消费者的怒气值。《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也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餐厅使用预制菜,应尽到明示、提醒义务,食客可以选择消费或者不消费,反之则涉嫌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预制菜假冒现做菜更涉嫌虚假宣传和消费欺诈。
  江苏省消保委呼吁,餐饮企业和商家应提高自律自觉意识,对使用菜品的来源、是否为预制菜、制作工艺等要素,主动清晰公示。
  为进一步促进预制菜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提升广大消费者的接受程度,还需多方共同努力。预制菜生产企业要提升科技水平,着力攻克技术难点,如预制菜的还原度、保鲜度。
  监管部门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消费者反映比较集中、突出的问题,开展针对性的专项监督检查,依法打击违法违规和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行业协会要探索建立相关规则、标准,倡导预制菜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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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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