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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鸡西: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作者:刘传江

  本报哈尔滨讯(记者刘传江)“零保费、全覆盖、降风险”,为探索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新型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年8月起,黑龙江省鸡西市在全域全面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据介绍,今年6月份以来,鸡西市市场监管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采取“监管单位+银行+保险公司+商户”模式,牵头并会同人保财险鸡西分公司、工商银行鸡西分行对全市经营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及“三小”领域1万余户经营主体全面推行食品安全责任险,向参保商户发放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公示牌。8月份,该局制发《鸡西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实施方案》,在鸡冠区先行试点,力争今年年底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愿参与(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达到100%,以转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实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据了解,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对因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存在缺陷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时依法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保险责任包括因第三者故意行为使得提供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消费者食用后造成人身损害等七类行为,对责任明确的重大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可直接对受害者先行赔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提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将定期组织专家对参保食品企业进行食品安全培训,不定期抽查,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最大限度将食品安全风险消灭在萌芽阶段,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鸡西市市场监管局表示,推行食品安全责任险旨在通过引入市场保险机制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切实发挥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作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问题补偿和事故救助机制的作用,完善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功能,健全食品安全风险化解体系,实现“零保费、全覆盖、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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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版: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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