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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发布《特殊食品经营规范》地方标准
助推特殊食品规范经营
作者:李昕翰 刘文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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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特殊食品安全宣传。
■李昕翰 本报记者 刘文新
  近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特殊食品经营规范》地方标准,以标准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以提升促安全,全面规范特殊食品经营行为,筑牢特殊食品安全底线,守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梳理安全风险
  “重庆市特殊食品产业规模较小,安全风险主要集中在经营环节。”重庆市市场监管局特殊食品处负责人告诉记者,重庆目前有保健食品生产企业6家,没有特医食品和婴配食品生产企业;有特殊食品经营者8.46万户,其中保健食品经营者8.17万户、婴配乳粉经营者2.13万户、特医食品经营者1.09万户,主要包括连锁经营企业、专卖店、药店、食品商场或超市、食杂店和医疗机构等,总体呈现“多、小、散”的特点,因此重庆市特殊食品安全风险主要集中在经营环节。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把特殊食品安全作为重中之重,不断健全监管制度,持续强化日常监管,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大力整治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广泛开展科普宣传,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监管效能逐渐显现,安全形势稳中向好,人民群众特殊食品安全得到基本保障。2022年7月至12月,重庆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为期半年的特殊食品经营规范提升活动,收到良好成效,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编制地方标准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认识到,推动特殊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既需要强有力的监管执法,更需要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提升管理水平,并把行之有效的措施固化下来,通过标准化建设,为全市特殊食品经营环节的管理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编制《特殊食品经营规范》地方标准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今年3月,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组建专业团队收集资料,编写初稿;面向行业主管部门、科研院所、特殊食品经营企业、消费者代表等,形成征求意见草案;选择有代表性的经营企业,进行草案的试运行,并根据应用结果,进一步修改完成送审讨论稿。10月12日,《特殊食品经营规范》地方标准正式发布。
  《特殊食品经营规范》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聚焦责任落实,细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及工作内容,推动落实主体责任。二是突出操作实用,针对经营者设置专区或专柜提示牌和消费提示牌不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责任不落实、标签及说明书核对不准确、特殊食品安全自查不到位等问题,分别提供了规范示例、职责要求、核对标准和10个方面31项自查要求,方便经营者对标找差、查漏补缺,达到“以标准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以提升促安全”的目的。
推动监管到位
  在调研、编制《特殊食品经营规范》期间,重庆市市场监管局采取3方面措施,全面、务实推动特殊食品安全监管,效果显著。
  第一,紧扣责任落实。6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分别由辖区3名区委主要领导、3名分管区领导包保落实,分别开展2次以上督导。6家生产企业配备了食品安全总监6名、食品安全员22名,134家特殊食品经营企业配备了食品安全总监、1.12万家经营企业配备了食品安全员,细化明确了岗位职责。组织召开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现场推进会,推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机制规范有效运行。对生产企业完成1次覆盖全项目要点的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经营者2833家、完成率达74.18%。
  第二,紧抓措施落地。严格生产许可审查,督促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6家企业分别完成1次自查,发现26个问题并全部整改到位,及时消除风险隐患。持续推进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三标”(亮标承诺、对标生产、核标出厂)活动和特殊食品经营规范提升活动,组织专家对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标准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指导,推动《特殊食品经营规范》地方标准立项,促进依法生产经营和规范管理。强化监督抽查考核,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抽考率达100%,特殊食品经营者抽考率达到48.1%。
  第三,紧盯风险防控。全面梳理生产经营环节风险点,完善风险隐患排查事项清单,细化“四查”流程,落实“四见四化四有”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三聚氰胺监管和缓解体力疲劳(抗疲劳)功能保健食品排查,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启动开展为期半年的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巩固提升工作,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违法宣传营销、欺诈误导消费等违法行为,着力净化市场秩序,牢牢守住了特殊食品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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