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执法人员指导商家换下“生鲜灯”。
本报哈尔滨讯(记者刘传江)食品在“生鲜灯”的照射下,光泽明亮、鲜艳诱人,容易影响消费者对食用农产品真实色泽的认知。日前,黑龙江省鸡西市市场监管局聚焦食用农产品销售经营主体,在全市开展食用农产品销售禁用“生鲜灯”宣传活动,进一步督促指导食品经营主体将“生鲜灯”更换为正常灯具,还农产品自然本色,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介绍,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该《办法》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届时在食用农产品销售中一律禁止使用“生鲜灯”。
11月1日,鸡西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来到广益城市场、新华市场,向广大经营者宣传《办法》的具体要求,指导督促两家市场率先在鸡西市禁止使用“生鲜灯”,将肉类、蔬菜类、水果类、水产品类、禽蛋类摊区逐步更换为正常灯具。当日,两家市场内共换掉“生鲜灯”62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