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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镇江消协开展养老机构消费体察
资质公示、防护设施等存在不足
作者:陈红生 薛庆元

  本报南京讯(陈红生 记者薛庆元)江苏省镇江市消费者协会近日发布养老服务机构消费体察结果,结果显示,部分养老机构存在资质公示不全、防护设施配备不到位、心理/精神支持服务重视不够等问题。
  据悉,此次消费体察随机选取了镇江信缘康护理院、镇江新区星瑞护养院、镇江迎江老年康复中心、镇江市枫叶红老年公寓、镇江市丹徒区郁金香怡养院、丹阳市丹凤温馨园、江苏扬中康乐年华新坝颐养院、句容郭庄逸仙颐养院等8家养老院,体察内容除了涉及行业投诉热点、相关规定等,还参考了《养老机构登记划分与评定》《养老机构基本规范》等国家标准,涵盖养老机构资质证明、空间环境、服务、运营管理等多个维度。
  在机构和人员资质公示情况方面,多数养老机构资质公示不全。体察发现有2家养老机构公示了全部相关证书,其余6家在体察员询问后,仍然有部分或全部未公示清楚。
  在养老机构环境与设施设备方面,存在防护设施配备不到位。其中,2家养老机构存在无障碍通道不能正常通行,没有安装防坠床、防跌倒防护设施等情形。
  在养老机构服务内容方面,半数机构对心理/精神支持服务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提供给老人专业的或经过培训的工作人员进行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服务。
  针对此次消费体察发现的问题,镇江市消协建议:
  建立养老服务协同监管制度。尽快构建起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惩戒力度,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推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加快明确养老机构安全等标准和规范,制定确保养老机构基本服务质量安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行全国统一的养老服务等级评定与认证制度;制定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细化评审标准和遴选规则,加强合同执行情况监管。
  加强养老护理人员队伍建设。完善养老护理人员培训体制,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职责,依托各级养老护理培训基地开展培训,不断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养老护理人员待遇,开展“最美护理员”评选活动,增强养老护理员的职业使命感,提升其社会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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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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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公示、防护设施等存在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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