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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发布刷单炒信等网络交易十大违法典型案例
重拳惩治违规网络促销行为
作者:陶维

■本报记者 陶维
  “双11”来临之际,面对商家、平台推出的各类促销活动,消费者应如何避免踏入“低价”“优惠”陷阱?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公布网络交易十大违法典型案例,引导消费者网购时谨慎选择、理性消费。
合肥展如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案
  7月19日,肥西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该县福滋味包子铺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其未能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外卖平台上“老包包子铺(锅贴生煎豆脑沙汤)”公示的《安徽省小餐饮信息公示卡》非市场监管部门颁发。
  经调查,合肥展如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外卖平台服务的被委托单位,其员工为让该店铺尽快上线经营,通过修图软件私自制作了上述公示卡,并上传外卖平台予以公示。当事人作为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违反了《合肥市网络餐饮外卖配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肥西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2万元的行政处罚。
六安溢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刷单炒信案
  8月3日,六安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公安部门移交的违法线索,对六安溢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
  经查,当事人在全球速卖通(AliExpress)平台开设5家网络店铺,面向国外销售化妆品。为提升店铺产品销量、排名,获取客流量,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当事人雇佣刷手通过寄空包或拍A发B形式刷单7301笔,欺骗、误导消费者,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9月11日,六安市裕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年版)》的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
黄山言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6月14日,歙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对黄山言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有多名员工正在从事平台商家“差评”处理工作。
  经查,当事人使用购买的“爬虫软件”抓取差评数据,培训员工利用“逼单”和“跟单”话术向平台商家进行电话推销,承诺可以帮助商家提高店铺好评率,从而达成合作意向,获取佣金或包月服务费。9月8日,歙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行政处罚法》等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万元。
合肥风江环商贸有限公司在平台虚构“扶贫”网店案
  2022年5月7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多起投诉举报,对合肥风江环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小李村扶贫店”网店进行检查。
  经查,当事人在淘宝上经营的“小李村扶贫店”网店销售食用农产品,未依法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保存相关凭证,且虚构了其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的产地信息,宣称其销售行为系“扶贫”,并存在多个商品界面内宣传的价格与实际交易价格不符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2月6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给予当事人警告,并处罚款20万元。
望江县“妞妞时尚童装”网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童装案
  7月27日,望江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举报线索,检查了名为“妞妞时尚童装”的网店,发现该网店销售一款女童连帽卫衣颈部有绳带,不符合《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经查,该款女童连帽卫衣系当事人自己生产制作,并在网店上销售,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以及《电子商务法》的规定,构成了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标准的儿童服装的违法行为。9月20日,望江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产品质量法》《电子商务法》的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非法财物、罚款0.6万元的行政处罚。
合肥泓瑞金陵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案
  6月5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利用自身距离考点最近的地理位置优势,利用连住包价的形式同步在线上平台及线下门店销售中高考房间,且在预订说明中公示了连住天数的要求,而当事人在日常销售房间时,却无连住天数的声明或要求,违反了《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限制了部分考生家长自主选择入住天数的权利,构成了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违法行为。
  6月29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五十九条,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六安市裕安区六茶文化经营部直播售卖人民币案
  5月31日,六安市裕安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市长热线线索,对六安市裕安区六茶文化经营部进行了现场检查。
  经查,当事人运营的直播账号“大别山文化个体点2号”自5月13日起,直播售卖未退出流通的面值5角和1角的人民币纸币,违反了《人民币管理条例》的规定。8月23日,六安市裕安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给予罚款1.57万元的行政处罚。
合肥磊磊电子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标准和技术要求商品案
  2月28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样品问题移送单》,依法对合肥磊磊电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经查,当事人主要生产、销售电脑周边产品,并在电商平台开设店铺“磊磊数码专营店”,其生产及销售的抽检批次电源适配器经认定不符合《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中所标注的GB 4943.1—2011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6月8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合计5.45万元的行政处罚。
萧县忠心加油站网上发布虚假促销信息案
  2月3日,萧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党风政风热线反馈线索,对萧县忠心加油站进行了现场调查取证。经查,当事人通过“萧县中心加油站顾客群”的微信群,每日发布包括当日油价及“每逢周四周五全天特价”的宣传信息。1月26日,当事人在该微信群里发布“因为现在过年期间,拉不到油暂时取消特价”通知后,仍安排工作人员在该微信群里发布包含“每逢周四周五全天特价”的虚假促销信息,违反了《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2月17日,萧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安庆物美同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未公示、未审查入网餐饮单位许可证案
  4月27日,望江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安庆物美同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其代理的6家入网餐饮单位仅公示营业执照,未公示食品经营许可信息,其中4家商户无食品经营许可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经构成了未公示、未审查入网餐饮单位许可信息的违法行为。
  7月17日,望江县市场监管局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警告以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合计5.56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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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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