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聂国春)日前,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等6部门发布《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修订稿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结合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的市场需求,本次修订主要聚焦扩大“跨境理财通”业务开展范围、优化办理流程等,涉及降低“跨境理财通”准入门槛、扩大“跨境理财通”合资格投资产品范围、提高“跨境理财通”投资者个人投资额度三个维度的内容,具体包括增加证券公司参与试点,并明确其参与方式及相关业务安排;在“北向通”投资产品范围中,增加内地销售银行的人民币存款产品;将“‘R1’至‘R3’风险等级”公募证券投资基金范围拓展为“‘R1’至‘R4’风险等级”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等。
数据显示,自2021年9月10日《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发布至今年10月末,粤港澳大湾区参与“跨境理财通”个人投资者为6.29万人,包括港澳投资者4.46万人、内地投资者1.83万人,涉及相关资金跨境汇划3.55万笔、金额86.5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