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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位推进 全域创建 奋力打造“消费环境最优省”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扩大内需激活消费、优化消费环境等重要论述精神和浙江省委、省政府有关消费环境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市场监管总局指导和支持下,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为“放心消费在中国”贡献“浙江方案”。浙江省动态培育放心消费单位24万余家,“满意消费长三角”获评第二批长三角一体化最佳实践案例,获得全国市场监管12315消费维权技能大比武决赛第一名,“放心贷”、数字化转型等做法受到广泛关注和肯定,全省消费者满意度首次突破90。
高位推进,聚力服务发展大局
  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推动“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走深走实。浙江省委省政府将“深化‘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写入省十五次党代会报告、省政府工作报告,将优化消费环境建设意见列入省委“8+4”经济政策体系,纳入省委创新提质改革深化开放提升三个“一号工程”、共富建设等重大项目高位推进。完善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使放心消费建设政策保障更有力,部门协同更紧密。浙江省功勋办批复同意开展浙江省放心消费示范县(市、区)创建,目前创建方案已经印发,90个县(市、区)全面启动,标志着浙江省放心消费建设由单体单店率先向全域创建“蝶变”。今年将完成首批10个以上放心消费示范县培育,至2027年50%以上的县达到放心县标准。
全域创建,聚力服务市场主体
  一是服务行业有作为。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深化“六同”工作法,协同12个部门、行业协会等机构,放心消费建设拓展至30多个行业领域。巩固提升放心市场、家政、通信、餐饮等传统行业领域创建质量,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网购、珠宝等新领域创建。以标准固化创建成果,出台放心消费商圈、放心消费乡村、放心消费直播间等地方标准10多个,有力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二是服务主体有成效。按照“统一标识、统一标准、统一评价”原则,构建完善“3+6+X”放心消费单元建设体系,推动各类市场主体诚信自律,培育放心消费商圈451个、乡村279个、市场1218个,无理由退换货承诺单位9万余家。运用数字化手段常态化开展动态监管,督促整改经营不规范问题1万余个,全年移除不符合条件单位4.4万余家。三是增值服务有创新。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整合资源,不断激发放心消费建设内生动力。深化金融赋能,全省农信系统为2.86万家放心消费单位发放“放心贷”1227亿元,累计减息让利超6亿元。创新推出“无忧消费”“无忧退货”责任保险,累计赔付金额900多万元,最高可撬动保障金额2.4亿元。加强流量赋能,在“消费宝”小程序上为放心消费单位导航引流,通过“放心消费‘浙’里说”宣传矩阵推介优质放心消费单位,推动支付宝等平台为放心消费单位提供支付手续费优惠。创新信用赋能,将放心消费建设纳入平台经济治理、星级农贸市场评定等工作内容。
民呼我应,聚力服务消费者
  一是突出源头化解,做好“快”的文章。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出台服务企业消费者权益保护能力提升工作指引,引导大型企业健全消费投诉处置工作机制。2023年新培育ODR企业和绿通企业5274家,消费纠纷企业源头化解率比上年提升8个百分点。在淘宝等省内10家主要网购平台建立网络消费维权站,“淘天”实现99%以上的消费诉求化解在平台内部。二是突出效能提升,做好“便”的文章。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持续畅通热线渠道,推动基层消保工作规范化建设,在商圈等重点消费场所建立基层消费维权服务站点3116个,让更多消费诉求能够就近就地化解。2023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接收处置投诉举报267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4亿元;经营者为消费者退货80.4万件,退货金额超过1.18亿元。三是突出司法救济,做好“暖”的文章。法院、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联合,建成“共享法庭”558家,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区),去年提供司法服务5万多次,让更多的消费维权案件能够得到简易处理、快速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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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版:全国消保工作会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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