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检查。
本报上海讯(记者刘浩)日前,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联合江苏省、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开展长三角联动执法。40名执法人员兵分五路,对“绿源”品牌电动车生产企业、上海总经销商、终端销售门店进行执法检查,查扣260余辆“拼、加、改”装电动自行车。
据了解,前期,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对徐汇区老沪闵路上的“绿源”车行TDT23075Z(S90)、TDT23070Z(S70)两个型号的“绿源”电动自行车进行抽样送检。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该两款车型车速限制、整车质量、尺寸限制、蓄电池防篡改等项目均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车辆电池并未采用合格证中配套的48V锂电池,而是配备了72V铅酸电池和充电器。
因涉嫌销售存在质量问题的电动自行车,执法人员对该车行进行立案调查。调查发现,上海一贸易有限公司是“绿源”电动车的上海市总代理,共有授权经销门店近200家,主要从事该品牌电动自行车的推广销售工作。其中,TDT23075Z(S90)、TDT23070Z(S70)两个型号电动自行车是其主营产品。
3月29日,上海、江苏两地执法人员同时对该公司位于金山、昆山的3个仓库开展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从位于浙江的生产企业订购了TDT23075Z(S90)型电动自行车,已销售600余辆;订购了TDT23070Z(S70)型电动自行车,已销售260余辆。除TDT23075Z(S90)、TDT23070Z(S70)两个型号外,技术人员现场还发现型号为TDT22092Z的电动自行车也涉嫌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执法人员进行了随机抽样并送检,3个仓库共查获涉嫌质量不合格电动自行车260余辆,价值90余万元。执法人员对以上涉事产品已采取行政扣押强制措施。
“绿源”车行门店负责人表示,经销商发往门店的电动自行车本身就不符合技术标准,门店拿到车后会先改装成基本符合技术标准的车辆上牌,再改回“出厂”款提供给消费者。
为进一步查明电动自行车质量问题,执法人员前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查阅涉案电动自行车获取3C认证的相关资料,并与检测报告进行比对。同时,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联合浙江省金华市市场监管部门对“绿源”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开展调查,发现该企业未严格执行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生产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电动自行车是纳入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在选购过程中要仔细查验车辆是否有3C标志,切勿购买标识不清或无3C标志的产品;认真阅读说明书,重点查看蓄电池、充电器等关键零部件的生产厂家和规格型号是否与3C证书、合格证信息一致;仔细查看车况、配套附件、充电器等是否齐全。
消费者不可购买明知违规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否则一旦引发火灾,亦须承担责任;一定要购买正规合格的车辆及配件,定期更换老旧电池;不要改装电动自行车,加装加热器、音响、照明等装置容易造成线路超负荷从而引发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