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4地消委会联合发布“五一”消费提示
本报武汉讯(记者吴采平)“五一”小长假将至,全国各地宾馆住宿、饭店餐饮、商场、旅游景点等消费需求量大幅增加。4月23日,湖北省宜昌市、荆州市、荆门市、恩施州4地消费者委员会消费维权一体化办公室联合发布“五一”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安全、文明、理性消费,度过一个舒心、开心的假期。
4地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自觉抵制各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增强维权意识,树立正确消费观,主动索要消费凭证,做好证据留存。
消费者通过第三方平台预订客房时,要注意查看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文件。同一房源从不同渠道预订可能会有不同的价格,可根据自身需要,反复对比、好中选优,预订成功后及时进行确认,建议截图保存预订页面、退订说明、客房价格、房间布局、服务承诺等信息。办理入住时,酒店大堂有明码标价公示的,建议消费者详细阅读并拍照留存。
消费者在餐厅就餐时,如发现餐厅经营者存在不明码标价、隐形消费、强制消费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要留存证据,并向经营者阐明自己的权利,如沟通不成,可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消费者在租车时,要充分了解租车公司提供的保险、服务所包含的内容及其费用,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购买不同类型的保险及服务,防止因意外等原因导致车损或者不按约定时间、方式还车而产生额外费用。
消费者通过第三方平台购买景区门票时,要仔细确认门票的有效期,并截图留存证据,如果因特殊身份而购买优惠门票的,携带相关证明取票。消费者可事先通过当地文旅部门的公共平台了解是否有免票等优惠,防止已在网络平台购票又无法退票带来的损失。
消费者如遇到消费纠纷,第一时间与商家积极协商,必要时可以拨打12345、12315投诉热线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