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云贵川渝6地
“足不出户”便可异地维权
作者:刘铭

  本报成都讯(记者刘铭)6月4日,四川·泸州2024云贵川渝十五地消费维权协作工作会暨“激发消费活力乐享安逸泸州”消费体验活动在古蔺县二郎镇举行。会上,四川省泸州市、宜宾市,云南省昭通市,贵州省遵义市、毕节市,重庆市江津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者协会)签订消费维权合作协议。今后,6地消保委(消协)可快速接收异地转办投诉,降低消费者异地维权成本,6地消费者“足不出户”就可异地维权。
  根据协议,6地将在消费维权工作方信息互通、消费异地维权工作联动、消费特色资源共享、消费教育引导工作互动等方面开展合作。6地消费者在域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需异地维权的,可就近向其居住地消保委(消协)组织投诉,由居住地消保委(消协)组织对消费者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做出初步认定,并通过网络、信函或传真,将该投诉转至被投诉方经营地消保委(消协)组织,实现消费者“足不出户”异地维权;畅通违法案例的移送渠道,通过消保委(消协)快速接收异地转办投诉,降低消费者异地维权成本;对涉及侵害6地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和事实进行共同处置,共同发布调查结果。6地还将联合发布消费预警提示、警示,集体约谈、劝喻,曝光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形成联手化解消费纠纷的合力。
  据介绍,此次活动旨在深化云贵川渝消费维权合作,强化信息共享互通,主动搭建消费纠纷化解平台,合力开展商品服务社会监督,联手推进消费宣传教育引导,联合推动消费市场繁荣发展;着眼民生性服务业消费关键领域、关键堵点,通过标准、评价、维权、监督等手段,努力提升消费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消费者满意度和消费过程体验舒心度,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形成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格局。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1 版:要闻】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足不出户”便可异地维权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