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湖南岳阳
“激发消费活力 我们在行动”社会公益活动启动
作者:余知都

  本报长沙讯(记者余知都)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创优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近日,湖南省岳阳市消保委举行“激发消费活力我们在行动”社会公益活动启动仪式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宣贯会。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廖健,岳阳市政协副主席李文出席活动并讲话。
  廖健表示,开展“激发消费活力我们在行动”社会公益活动是湖南省消保委系统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和亮点工作,将有效提升消保委组织维权能力,帮消费者解决后顾之忧,让消费者敢消费;将有效协同社会力量优化消费环境,助消费者增强获得感,让消费者愿消费;将有效释放消费升级潜能,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让消费者乐享高品质消费。湖南省消保委组织要结合职能职责,结合本地实际,突出特色,制定实施方案,研究具体举措,认真组织实施,把活动办出影响、办出特色。为激发消费活力发力,突出抓好促进消费,要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消费促进年”活动、“放心消费行动”以及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的部署,全周期全链条全环节激发有效需求,促进消费市场高质量发展。
  廖健指出,今年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30周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也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当前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学习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上来。组织实施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工作,有利于提高全系统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能力水平,有利于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理性消费、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有利于强化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预防和化解消费纠纷。要通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工作,掀起学法、用法、守法新风尚新高潮,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创优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2 版:综合】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激发消费活力 我们在行动”社会公益活动启动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