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案例聚焦
网约车迟到导致误机 消费者损失谁来负责
作者:刘浩

  本报上海讯(记者刘浩)“预留5分钟登机时间,乘坐的网约车却迟到了,导致产生2400元改签费……”近日,消费者吴女士向上海市长宁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长宁区消保委表示,网约车司机应承担赔偿责任,平台可给予一定补偿,同时,吴女士预留时间过短,也要承担一定责任。
  据介绍,今年2月,吴女士通过平台预订网约车送机服务,航班起飞时间为上午6点40分,提前45分钟(5点55分前)截止办理登机手续。因为家里距离机场比较近,吴女士预约了早上5点40分的网约车,计划5点50分到达机场,预留5分钟登机时间。出行当天,司机因路况不熟,迟到8分钟,最终5点56分才到达机场。吴女士错过登机时间,产生了2400元改签费。随后,吴女士联系平台索赔,双方协商无果。
  吴女士表示,自己常年出差,家里离机场又非常近,只要司机准时出发,预留的时间到机场是足够的,此次误机的直接原因是司机违约,理应由平台和司机共同赔偿。
  长宁区消保委认为,确定责任归属首先要考虑合同关系。吴女士认为司机违约,主张的是承运人和消费者之间的运输合同纠纷。司机迟到造成消费者误机,司机应承担违约责任。平台作为网约车信息服务提供者,并非实际承运人,所以在责任划分上,由司机承担赔偿责任,平台可给予一定补偿。
  关于乘客预留时间不足的问题,长宁区消保委认为,吴女士仅留5分钟办理登机,同时吴女士也没有提前告知平台或司机时间紧急。《民法典》规定,违约损失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此纠纷中,司机接单时对于时间紧急并不知情,对于迟到8分钟会造成巨大损失也是预料不足的。
  国内航班通常建议提前90分钟到达机场,一些航班集中的大型机场要预留120分钟。综合考虑上述情况,长宁区消保委认为在判断违约责任以及损失分担时,要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吴女士预留时间过短,也要承担一定责任。
  长宁区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乘坐网约车时应合理安排出行时间,特别是在交通拥堵时段,要留足时间,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3 版:热点】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网约车迟到导致误机 消费者损失谁来负责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