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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布警示
“特供酒”是违法商品
作者:万晓东

  本报讯(记者万晓东)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国市场监管系统近期开展了“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售“特供酒”的违法行为。针对“特供酒”相关问题,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近日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特供酒”是违法商品。
  正确认识“特供酒”本质。“特供酒”是指在酒类商品的标签、说明书、包装、广告、宣传物品上印刷或宣称“特供”“专供”“内供”等类似标识内容。在很多消费者心中,带有上述标识的产品有着获取渠道特殊、独家供应、稀有等特殊属性,但其实“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等均属于违法商品,此类产品往往是将小酒厂、小作坊生产的,成本低廉的白酒,经过包装,进行虚假宣传,市场上流通的“特供酒”均为假酒,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同时还可能会损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警惕“特供酒”宣传陷阱。“特供酒”的标识或宣传往往含有“特供”“专供”“内供”或含有党政机关和军队名称、代码等类似内容,如“××牌内供酒”“××机关专用酒”“××军区”等字样,还可能使用与“特供”“专供”“内供”意思相同或相近的字词及其拼音、英文、谐音等形式内容,这些皆为不法分子通过包装和宣传手段进行炒作、赚取不当利益的违法行为。
  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为逃避相关部门监管,此类产品一般不会在正规平台或店铺售卖,其往往会通过社交网络或线下小商铺进行销售。在消费者看来,“专供”“特供”“内供”产品是小范围或特定人群才能接触到的产品,同时不法经营者也会让消费者误以为“特供酒”就是高品质、高档次的品牌白酒,消费者能够花小钱体验到“特殊产品”。消费者在酒品消费中应杜绝跟风、虚荣的消费意识,保持冷静客观的消费心态,从观念上拒绝“特供酒”,不给不法分子留空子。
  积极举报不法行为。消费者在购买酒类产品时应向商家索取票据,并在发票上记录下所购酒类的批号或编号,以便在出现问题时有据可查。消费者一旦发现非法宣传、制售“特供酒”的行为,要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提供线索,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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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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