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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观点
正确引导消费者分享生活“小确幸”
作者:吴学安

■吴学安
  “期末考试前,我下单了一瓶‘好运喷雾’,上考场的时候给我们宿舍4个人都喷了一遍。”在北京读大学的小赵告诉记者,“好运喷雾”在00后中很流行,虽然大家都知道这只是一瓶普通的衣物清新剂,但喷上就感觉好运降临、信心十足。“就是心理作用,但有的‘好运喷雾’味道特别好闻,光闻着就心情好,再贴上‘好运’标签,心理暗示作用就更强了。”(据6月18日人民网报道)
  眼下,消费品类正从物质范畴拓展到精神范畴,消费理念也从功能型向享受型、治愈型延伸,有些看似无实际功用的商品,对消费者来说却是生活的“调剂品”,对商家来说则是新的商机。
  消费者购买的不仅仅是商品本身的功能,还有其所附带的情感共鸣、情绪反应及精神满足等。缓解工作压力,是年轻消费者购买“情绪商品”的原因之一。现代社会工作节奏加快、竞争压力加大,也让人们对情绪价值的需求更高。情绪价值的商业逻辑在于,它抓住部分人情感缺失的痛点,通过产品设计、营销策略和品牌故事,营造出一种情感共鸣,从而转化为消费者的购买意愿。现在,消费者已经不再单纯追求“需要”,而是开始追求“想要”;不再追求“快餐式”的消费,而是更加注重优质的消费体验。
  作为一种新的消费现象,情绪消费要激发市场活力就必须精准定位并不断创新,这样才能持续吸引消费者。一方面,商家要运用大数据分析消费者的需求偏好、细化消费市场,以精细化营销精准对标消费群体,开发更多的能够满足情绪价值的商品,将商品与消费者进行情感链接,更好地满足情绪消费新需求;另一方面,在情绪商品营销中,不妨放大情绪商品的社交属性,从满足消费者的情感需求出发,通过与消费者产生情感共鸣,让消费者得到情感上的满足和心理上的认同,引导消费者分享生活中的“小确幸”。
  值得注意的是,情绪消费也可能存在消费陷阱,必须保持警惕。对消费者而言,要防止频繁购买虚拟商品陷入消费成瘾的困局和轻信虚拟商品功能误入自欺欺人的窘境。对商家而言,在做好情绪商品“保鲜”的同时,还要不断培育情绪营销的新增长点,围绕情绪营销升级消费场景、消费体验,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提高商品复购率。对社会治理者而言,应该确定情绪消费的合法边界,引导消费者在遭遇心理困境时,更多地寻求现实世界中亲朋好友或者专业人士的帮助。
  为防止商家借情绪消费恶意敛财,杜绝以合法的情绪消费之名行非法之事,针对情绪消费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如泄露消费者隐私、提供不正当服务、不合理收费等,还需要政府部门加强监管,避免过度营销和虚假宣传。商家在追求利润的同时,也要提供真正有价值的产品和服务,履行好社会责任。同时,要聚焦消费者的需求变化,不断创新促销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体验活动,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体验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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