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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发布“解限速”等信息
山东省青岛市规范线上经营电动自行车及配件
作者:尹训银

  本报济南讯(记者尹训银)6月24日,记者从山东省青岛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有关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线上经营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等行为,加强餐饮外卖、同城急送、商超配送等即时配送行业电动自行车管理使用,全面筑牢安全监管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线上经营和即时配送企业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
  告知书明确,电商平台企业要在平台规则中明确销售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应符合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严禁销售未依法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和充电器等产品;严禁发布“解互认协议”“解限速”“增容量”等信息;在电动自行车相关商品销售页面,明示“禁止非法改装”内容。
  告知书要求,电商平台企业要构建识别非法改装和“解互认协议”“解限速”“增容量”等信息的专业大数据模型,提升内容审核能力;要加强技术巡查,对改装关键词保持高风险审核,即时清理非法改装广告信息,依法依规向监管部门推送违法违规线索,并加强日常引导和管理。
  针对即时配送企业,告知书提出,要落实车辆审查备案程序。建立并落实配送骑手使用车辆的入职审查备案制度,要求骑手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取得“3C”认证证书、依法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及时督促骑手完成前置审查备案,翔实登记备案骑手姓名、车辆所有人、车牌号、车架号、“3C”认证证书编号等信息。积极采取远程视频抽查、现场检查等方式,动态核验配送骑手登记和实际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匹配情况;对发现车辆改装的要采取责令恢复原状、禁止使用、限制接单等措施。
  告知书明确,合理制定配送规则,对使用电动自行车配送的,按照最高速度25公里/小时守法行驶可完成配送任务的标准设定配送时限、路线;优化考核规则,将配送骑手的守法守规情况纳入考核评价体系。鼓励即时配送企业统一配发电动自行车,推广共享换电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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