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万晓东)近日,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12号的北京欢乐英佳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欢乐英佳口腔门诊公司),因存在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2.1万元。
经查,欢乐英佳口腔门诊公司在外卖平台、本地生活信息服务平台及短视频平台发布了10条医疗广告,均与被批准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和医疗广告审查样件不一致;当事人在上述平台开设的店铺均为自行开设,其发布的10条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均为其员工自行编辑并上传。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认为,欢乐英佳口腔门诊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中关于“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的相关规定,因此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