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孟刚)7月18日,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暂停进口、销售和使用大熊生物的头孢地嗪钠后,国家医保局宣布取消其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资格,并暂停该企业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申报资格。
国家药监局7月18日发布公告,按照2024年度药品境外检查计划,国家药监局拟组织对韩国大熊生物注射用头孢地嗪钠(英文名:Ce⁃fodizime Sodium for Injection;注册证号:国药准字HJ20160445、国药准字HJ20160446;生产地址:244, Gal⁃machi-ro, Jungwon-gu, Seongnamsi, Gyeonggi-do,Korea)开展境外生产现场动态检查。近期,该企业书面表示不能按照要求接受现场动态检查,上述行为违反《药品管理法》《药品医疗器械境外检查管理规定》,药品检查机构对该项检查判定为“不符合要求”。依据有关规定,国家药监局决定,自即日起,暂停进口、销售和使用大熊生物注射用头孢地嗪钠。各口岸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暂停发放该产品的进口通关单。
国家药监局公告发布后,国家联采办发布了《关于取消DAEWOONG BIOINC.注射用头孢地嗪钠中选资格并将该企业列入违规名单的公告》。
公告显示,经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相关成员单位集体审议,该企业违背在申报材料中作出的承诺,违反《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3-1)》有关条款,联合采购办公室决定取消大熊生物的注射用头孢地嗪钠中选资格,同时将该企业列入违规名单,暂停该企业自2024年7月18日至2026年1月17日参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活动的申报资格。
同时,国家联采办要求,由大熊生物作为注射用头孢地嗪钠主供企业的省份,应按照《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3-1)》相关条款启动替补程序,由备供企业替补成为主供企业,并按其中选价格供应;当备供企业不能满足供应需求时,由所在省份启动增补备供企业供应流程。
资料显示,大熊生物的注射用头孢地嗪钠(0.5克×10瓶/盒)是第8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的中选药品,中标价为41.2元,是5家中选企业中价格最高的,中选供应的省份包括山西、吉林、福建、湖北、广西、宁夏6个省区,执标时间自2023年7月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