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文智
经营者卷款跑路,支付了预付款的消费者索赔无门,消协组织协调厂家签订兜底性协议,继续为消费者发货;消费者以服务有严重瑕疵和存在人身安全隐患为由,要求经营者退还预付款,法院判决生效后经营者拒不执行退款,消协全程支持消费者通过司法途径维权,经营者被列入失信名单,消费者最终获得退款。(据7月18日《中国消费者报》报道)
预付款退款难是消费维权实践中消费者身边的关键小事和面临的急难愁盼问题。推动消费维权事业发展,为广大消费者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是衡量消费者组织创新实践成效的刻度与标准。预付款打水漂,消费者索赔无门,如此困境怎么应对?消费者有所呼,消协必有所应。重庆市北碚区消委会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千方百计协调厂家签署兜底性协议,保证为上百名消费者继续执行发货。消协组织以债权转让和兜底性协议的维权创新实践,用自己“跑断腿磨破嘴”的辛苦解决了消费者急难愁盼的烦心事,切切实实让消费者有了最直接的维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消费者的实际需求是消费维权实践创新的落脚点和着力点,也是消费维权实践创新的方向和突破口。商家在司法判决生效后仍拒不退还消费者预付款,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的“最后一米”如何解决?深圳市消委会全程为消费者提供公益法律援助,从一审二审再审直至最后执行,消费者组织聚焦消费维权工作的症结难点所在,倾听消费者的呼声、解决消费者的困难、满足消费者的期待,探索维权创新,让消费者真正感受到了消费公平与正义,送出了“含金量”十足的维权创新“红包”。
消费者是否满意是检验消协组织维权工作的“试金石”。消费者组织在消费维权实践中矢志探索,站在消费者立场看问题、想办法、干实事,切实取得让消费者看得到、摸得着的维权实效。影响广泛的公益诉讼,让更多消费者有了更高满意度;雷霆出击的消费约谈,及时制止了侵权乱象,彰显了公平正义;不遗余力地支持消费者诉讼,在维权路上与消费者风雨同舟;大张旗鼓发布观点,发挥监督力量,指斥个别无良商家,公开劝谕消费者谨慎消费……新时代新征程,消费者组织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能力与水平不断提高,广大消费者维权满意度愈来愈高、维权获得感愈来愈强。
壮大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不能只靠消费者组织一家单打独斗。既要坚持守正创新,更要坚持以系统集成思维激发创新合力,发挥联席单位机制与跨地区合作机制作用,调动社会各界力量,齐抓共管、协同发力,以实践创新不断提升消费维权能力与水平,让创新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