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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修复一件事 便企服务一次办
江西萍乡探索经营主体信用修复新模式
作者:钟玉婷 朱海

■钟玉婷 本报记者 朱海
  近年来,江西省萍乡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以经营主体需求为导向,探索经营主体信用修复新模式,引导失信经营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助力企业减负增信、轻装上阵,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套标准
各部门协同联动
  “以前,由于各相关部门对信用修复的理解和执行标准存在差异,我们经常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向群众解释各个部门的具体要求,不仅增加了沟通成本,也降低了办事效率。”萍乡市行政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小李颇有感触地说,“文件的出台,明确了信用修复的具体标准、流程、所需材料以及各部门职责,大大简化了办事流程,不仅减轻了我们的工作压力,也使我们能够更专注于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小李的感触,源自萍乡市市场监管局落实《江西省推动“信用修复一件事”实施方案》要求。该局与萍乡市发改委联合牵头,结合本地实际,印发了《关于建立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统一修复指引、统一线上办理入口、统一简化材料,建立了一套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协同联动机制,实现“信用修复一件事”。
  按照“谁承办处罚、谁负责归集公示和修复”原则,萍乡市建立了“分级管理、专人办理、月度总结”的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和信用修复办理标准,加强对信用修复工作的综合协调,强化对信用修复的指导监督,严格信用修复工作的规范化实施,消除不同部门间的业务差异和壁垒,有效解决了经营主体行政处罚信息“多头申请、重复修复、标准不一”的问题,增强了群众对政府服务效能的认可度和信任感,市场环境持续优化。
一体推进
多平台同步修复
  “从受理到修复,整个过程不到8小时,这也让我们有机会参与到这次的项目竞标。”萍乡市某工贸企业负责人刘先生介绍说,他所在的企业曾因涉嫌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而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为了恢复信用,该企业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了积极整改。今年7月,该企业通过了预警监测评估,具备了信用修复条件,监管部门立即启动信用修复主动响应机制,点对点指导企业全程网上完成信用修复“一件事,一次办”,助力企业重新获得多个重点项目的申报资格。
  据了解,萍乡市依托信用修复协同联动机制,打通多部门信息线索共享渠道,创新推行“一网通办”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实现信用修复全程“不见面办”,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让企业“少跑路”,甚至“不跑路”。
  如今,经营主体只需实名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提交信用修复申请,萍乡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等部门即通过信息共享、互认,协助被申请的行政处罚信息从“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同步撤销,不再公示,高效助力企业重回发展轨道,增强经营主体的发展信心。
一站引导
全流程高效服务
  “多亏了你们的说明和指导,我们公司才能及时完成信用修复,重新获得招投标资格。”日前,江西某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邓女士将一面印有“信用修复快营商环境优”的锦旗送至芦溪县市场监管局,对该局工作人员在企业信用修复过程中热情高效的服务和帮助表示衷心感谢。
  原来,该公司由于使用未取得使用登记证书、未经检验的叉车被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后,因要进行招投标,急需进行信用修复工作。了解企业这一情况后,芦溪县市场监管局当即通过“信用修复一件事”专窗,积极提供一对一指导,帮助其理顺流程,并加急为企业进行了信用修复。
  近年来,萍乡市积极优化信用修复流程,加强信用修复的告知和指导,在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过程中,同步告知信用修复条件、途径和程序,便利失信经营主体重塑信用。专门设立“信用修复一件事”专窗,探索即申即办信用修复模式,开辟“信用修复绿色通道”,依托电话提醒、一对一指导等,帮助经营主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交异常信用修复申请,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办结时间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即刻办理”;对提交修复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主动联系经营主体完善材料,帮助其尽快修复信用,全力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让经营主体放开手脚谋发展。
  据统计,今年以来,萍乡市已向1400余家经营主体发送了信用修复告知书,信用修复电话提醒1000余次,开展信用修复主题宣传活动9场,办理经营异常名录移出3511次,帮助3500余家经营主体从多个平台同步完成信用修复,重新驶上发展的“快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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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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