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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优品”结伴而来
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创新品牌培育服务
作者:王文郁

  本报沈阳讯(记者王文郁)9月2日,记者从辽宁省市场监管局获悉,第三批泳装、辽砚、冰葡萄酒3类“辽宁优品”产品申报和博物馆“辽宁优品”服务申报工作近日全面启动。预计到今年底,该局将培育8个以上“辽宁优品”群体和15个以上“辽宁优品”产品或服务。
  据了解,2023年6月,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启动“辽宁优品”品牌建设工作,支持自主品牌发展,力争形成一批质量水平高、创新能力强、市场影响力大的辽宁产品和服务品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绿色、健康、安全、可持续发展的方向,锚定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定位,坚持高标准、严评价、强监管、可追溯的建设要求,聚焦优势明显、特色显著、资源禀赋好的产品、公共服务,发挥以点带面作用,为辽宁全面振兴增强发展新动能。
  坚持以标准体系建设为引领,不断健全标准制定体系。辽宁省市场监管部门公布“辽宁优品”标准编制计划,广泛号召各级各类标准化研究机构、检验检测机构、认证机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高等院校、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强化标准指标对比,在编制标准过程中,与国内外先进标准进行比对,确保“辽宁优品”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定位。完善标准复审规则,明确定期开展“辽宁优品”团体标准复审,持续保持“辽宁优品”标准先进性。目前,在“辽宁优品”团体标准培育库中,已有大米、酸菜、干海参、白啤酒、纯生啤酒、冰葡萄酒、针织泳装、辽砚、小米等类产品团体标准和1类博物馆公共服务团体标准。
  以评价体系建设作支撑,辽宁省市场监管部门优选“辽宁优品”评价专家,建立技术专家库,确保“辽宁优品”评价的客观、全面、真实。明确评价工作技术依据,以卓越绩效评价管理模式和质量认证合格评定工厂检查通则作为评价工作的技术依据,制定《“辽宁优品”品牌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辽宁优品”评价通则》和各产品或服务评价细则。
  在悉心培育“辽宁优品”的同时,辽宁省市场监管部门还将“严管”作为“辽宁优品”监管的主基调,重点加大对生产、流通、电子商务领域的抽检力度,不定期对“辽宁优品”企业的经营与质量发展状况进行跟踪,通过提醒、约谈、退出机制等方式确保“辽宁优品”的产品和服务质量,对不能持续符合“辽宁优品”标准要求的产品和服务,取消“辽宁优品”品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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