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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
标示名称为“蓝顶喷雾”等2款化妆品暂停经营
作者:孟刚

  本报讯(记者孟刚)9月1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通告称,自即日起,对西班牙凯他利丝公司标示名称为“蓝顶喷雾”“蓝可御保湿修护泡沫乳”2款化妆品暂停经营。
  近日,针对化妆品境外检查前期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国家药监局要求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标示名称为“蓝顶喷雾”“蓝可御保湿修护泡沫乳”2款化妆品进行了调查。经查,化妆品备案人西班牙凯他利丝公司涉嫌存在使用禁止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原料“双氟拉松丙酸酯”生产标示名称为“蓝顶喷雾”“蓝可御保湿修护泡沫乳”化妆品的违法行为。
  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国家药监局决定自即日起,对西班牙凯他利丝公司标示名称为“蓝顶喷雾”“蓝可御保湿修护泡沫乳”2款化妆品,暂停经营。
  据悉,双氟拉松丙酸酯为激素类物质,有抗炎、抗瘙痒、免疫抑制及缩血管作用,是《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规定的禁用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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