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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新增12家消费维权服务站
作者:余知都

  本报长沙讯(记者余知都)日前,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长沙举行消费维权服务站授牌仪式。湖南新浪家装集团有限公司、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2家重点企业获授牌。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廖健出席活动并讲话。
  近年来,湖南省消保委坚持把健全维权网络作为推进新时代消保委组织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抓手,全省已形成以省消保委为龙头、以市州消保委为骨干、以县区消保委为基础、以基层分会为触角、以维权服务站点为补充的五级维权网络。为探索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机制、建立多元共治消费维权体系,督促经营者诚信经营,自觉承担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义务,湖南省消保委自2018年起,在重点企业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有效期为两年,到期重新申报和审定。此次,经企业自愿申请、湖南省消保委严格审定,决定在12家重点企业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加上此前批准成立的,目前,湖南省消保委共有省级消费维权服务站56家。
  廖健表示,在重点企业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其主要目的就是有效纾解消费矛盾、化解消费纠纷,实现消费维权关口前移,力争把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初期,节约消费者维权成本,发挥企业在消费维权工作中的主观能动性,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广大企业要切实履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的工作理念,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最大程度地消除消费争议、减少消费投诉、化解消费纠纷,同时在产品质量、服务体验、诚信经营、售后保障等方面不断优化提升,持续营造便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特别是省级消费维权服务站,更要以高标准要求自己。湖南省消保委要加强对消费维权服务站的日常管理和评价,引进奖惩机制,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年终要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敷衍了事的,要及时清退,并对外公告。
  今年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30周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也已于7月1日施行。当前,广大经营者要加强“一法一条例”的宣传贯彻学习,在企业内部养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努力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得、学以致用,从而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降低企业自身合规成本和违法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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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版:调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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