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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消费“晋”万家
——山西全方位优化消费环境
作者:冯铁飞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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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放心消费“晋”万家主题宣传活动启动。
图二:太原一商场内的消费维权服务站。
■本报记者 冯铁飞 文/摄
  优化消费环境是满足人民高品质生活的重要举措。多年来,山西省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组织将营造安全、可靠的消费环境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手,坚持“消费者至上”,不忘初心,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依法积极履行职能,积极作为,不断创新完善消费保障体系,持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通过多方协同、共建共治,打造了一个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协同共治
完善维权体系
  多年来,山西省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组织不断完善更加坚实、高效的消费维权保护体系,从强化制度建设、促进规范化标准化创建以及建立健全快速响应机制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推进。
  1997年1月1日,《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正式实施,山西省的消费维权工作迈上新台阶;2023年11月30日,山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新修订的条例将“消费者组织”单独设为一章,进一步强化了消费者协会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的职能作用。同时,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本行政区域内设立消费者协会,支持消费者协会依法履行职责,并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在法规层面进一步完善了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
  2022年,由山西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山西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对“放心消费在山西”创建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目前山西省11个地市均已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和具体办事机构,形成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全局架构。
  2023年7月,山西省市场监管局等19部门联合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了《山西省放心消费创建实施方案》《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暂行办法》,印发了《山西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及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行业和区域3项创建评估细则等制度措施,形成了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共建共治的消费维权新格局。
  今年10月,山西省发布首个针对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的省级地方标准——《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从总体原则、建设模式、建设内容、运行管理和监督评价等方面为消费维权服务站的建设提出指导和建议,明确了适宜服务站效能发挥的条件,推动消费维权服务站的标准化建设、规范化运行和专业化发展,为消费纠纷的快速解决再添一层保障,使得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能够享受到更加便捷、高效、专业的服务。据悉,该《指南》将于2024年12月28日正式实施。
守正创新
助力消费升级
  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在消费维权领域守正创新,多措并举,以一系列创新举措开展放心消费环境建设。
  今年10月,古交三只羊嘴哥百货店因虚假宣传被投诉72次,中国移动因退费问题被投诉63次……每个月,山西省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平台均会将被投诉最多的经营主体进行公示,“被投诉主体”“投诉时间”“投诉问题”“处理结果”等信息一目了然。2023年8月1日起,山西省市场监管局等10部门联合发布的《山西省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办法》提出,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可依据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内容,对被投诉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或消费纠纷调解、和解率较低的行业及经营者开展重点监管、行政约谈,督促经营者全面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利用山西省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平台和其他媒介,每月对消费者投诉量最多的经营者进行集中公示,晒出消费者对经营者的评价,倒逼经营者主动履行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提升整体消费环境。目前山西省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率在95%以上。
  今年6月,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在全国率先以通告形式发布首批8个方面66项《不公平格式条款指引清单》(以下简称《指引清单》),旨在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社会监督,持续加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促进消费纠纷源头治理。《指引清单》共涵盖8大领域、66项具体条目,全面细致地指导了消费者在面对各类消费合同时的权益保护。其中,美容美发、洗浴足浴、健身等行业12项,洗衣服务行业3项,教育培训服务行业10项,汽车销售行业14项,住宅装修装饰行业5项,房地产交易、房屋租赁行业5项,拍卖行业4项,旅游行业13项。《指引清单》的发布为消费者提供了清晰明确的维权指南和强有力的政策法规支持,同时也为经营者划定了明确的“红线”。
  此外,山西省市场监管部门还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集中整治家装家具定制专项行动,在严厉查处家装家具定制过程中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同时,制定印发《山西省家具定制合同(示范文本)》,组织召开家装家具定制企业行政指导会,引导企业合规经营,规范企业服务行为,有效提升市场秩序。
多方发力
优化消费环境
  近年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积极建设消费维权服务站,把消费维权服务站作为督促经营者依法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为消费者和经营者搭建起在一线和解沟通的桥梁,同时积极引导经营者在线解决消费纠纷。截至目前,全省发展的ODR单位有5410家,进入全国前列;共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2904个,有效缩短了维权周期,降低了维权成本。
  创优消费环境,普法宣传先行。山西省市场监管局把全力打造“放心消费在山西”金字招牌作为优化消费环境的主抓手,在全省全面开展放心消费“晋”万家主题宣传活动。市场监管部门先后走进太原市万达广场、晋中市天美杉杉奥特莱斯商场、山西综改区红星美凯龙家居广场等地,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政策、答疑解惑等多种形式,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活动充分发挥行业骨干企业示范带头作用,鼓励大型商超建立赔偿先付保障措施,推动异地异店线下退换货,引导线下实体店积极参加无理由退货承诺,完善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推动消费争议多元化解,努力构建“放心消费、诚信经营”的营商环境和消费常态,带动消费环境整体提升,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创建格局。
  目前,“山西省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培育库”已覆盖经营主体1万余家,通过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山西省消费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不断提高。
  下一步,山西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组织将继续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优化消费纠纷解决机制,促进行业自律,加强消费教育,推动消费升级,为山西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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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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