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市场监管局优化服务助企业高质量发展
图一: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进行市场检查。
图二:太原市市场监管局窗口人员接待企业办事人员。
■本报记者 冯铁飞 文/摄
今年以来,山西省太原市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要求,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相关精神和山西省经营主体深化年、太原市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任务,升级市场监管服务营商环境,扎实做好“有感服务”“无感监管”“内外兼修”大文章,持续打造太原市场监管品牌,提升经营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
聚焦发展需求
深化“有感服务”
11月4日上午10时许,记者在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看到,大厅屏幕上滚动显示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第三季度优秀窗口名单,太原市市场监管局名列其中。在太原市市场监管局外资登记窗口,工作人员王雨桐正在和前来办事的企业人员交流,详细告知其需要办理的事项和条件,并手把手指导如何通过手机操作。一位等待办理业务的办事人员告诉记者:“我们从心底为他们点赞,市场监管窗口服务真的是又好又快。”
太原市市场监管局注册科负责人王喆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目前,企业到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外资登记窗口办理相关业务,只要资料齐全,很快就能办理完毕。截至目前,太原市市场监管局外资登记窗口共受理企业登记85户、变更290户,加上其他业务项目,累计为419户外资企业办理了业务,受到企业好评和社会认可。
在个体工商户方面,太原市市场监管局加大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推进“惠商保”2.0工程。“惠商保”是山西省、市、县(区)三级财政全额出资形式引入的市场化商业保险机制,为该省登记在册且正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提供普惠性保险保障的项目。个体工商户无须办理任何投保手续,免费参保、免申即享。截至10月,太原市“惠商保”累计为3341户个体工商户赔付2637.66万元,给个体工商户吃了定心丸。
太原市市场监管局还与邮储银行等8家金融机构开展政银合作,对“名特优新”等个体工商户提供授信融资支持,上半年累计提供普惠小额贷款20.62亿元,“个转企”率同比增长24%。
规范市场秩序
做好“无感监管”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太原市市场监管局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同时严格规范执法。该局成立了执法能力建设工作专班,研究制定《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规则》《市场监管领域规范行政执法十项规定》《行政执法事权划分指南》等制度措施,将小过重罚、选择性执法纳入民生实事。同时,太原市市场监管局在全省率先使用山西省市场监管执法办案平台,从源头上遏制任意执法、重复执法。今年以来,太原市通过执法办案平台登记立案4900起、结案4381起,罚没款1892.6万元。深化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制定《行政执法事项清单》997项、《包容免罚清单》201项以及《减轻处罚清单》50项。
在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方面,太原市市场监管局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审政府、审企业,去存量、遏增量,全市年内增量审查384件。
太原市市场监管局在重点领域加强专项监管,围绕“查办一案、规范一类、影响一域”目标,开展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专项整治、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医疗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整治、医保领域欺诈骗保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城镇燃气专项整治、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等11项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涉企收费领域立案9起,罚没款146.01万元;食品领域立案349起,罚没款27.66万元;医疗领域立案22起,罚没款3100.5万元;城镇燃气领域气瓶充装环节立案1起,燃气具销售环节立案18起,罚没款9.5万元,累计查扣气瓶800余只。
太原市市场监管局围绕加快构建新型综合监管机制等任务指标,辐射该市11个县(市、区、开发区)78.57万户经营主体,创新构建协同高效的双随机综合监管体系,运用“一业一查”“市抽县查”“抽查事项1+X匹配”等模式,精准提升监管效能。前三季度,太原市共开展“一业一查”410次,抽取监管对象4423户,联合部门覆盖率、抽查结果公示率均达100%。
促进主体发展
力促“内外兼修”
为促进经营主体更好发展,太原市市场监管局多方发力创优消费环境,积极培育标准示范企业,打造品牌企业。
今年以来,太原市市场监管局创建“三消”(该局消保市场科、12315申诉举报中心、太原市消费者协会)三位一体的联动消费维权治理体系,优化消费环境,全力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引导商家诚信经营,拉动消费水平持续提升。截至10月底,共受理消费投诉31224件、举报691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51.95万元。
太原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发挥政府引导、培育作用,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产业、重点产业创新主体增强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截至目前,全市拥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8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41家。该局高质量完成第二届太原市政府质量奖评选,15家组织和个人获奖。太原市共21家企业获得“山西精品”认证。
下一步,太原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深入贯彻执行《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扛起助企惠民责任,以监管促规范、用服务谋发展,不断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发展工作中展现市场监管新作为,为推动经济发展贡献市场监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