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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发布冰雪旅游行业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提示
作者:刘传江

  本报哈尔滨讯(记者刘传江)为维护冬季冰雪旅游和亚冬会期间旅游市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提升冬季冰雪旅游行业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意识,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日前针对旅游住宿、餐饮、娱乐、交通运输、订购、商品经营、导游导购等涉旅经营服务行为发布反垄断合规提示。
  合规提示要求,冰雪旅游行业经营者禁止通过组织、联合或者成立联盟等方式从事下列垄断行为:固定或者变更服务价格水平、变动幅度;固定或者变更利润水平或者折扣、手续费等其他费用;约定采用据以计算价格的标准公式;限制参与协议的经营者的自主定价权;限制服务游客、服务项目、经营销售额度的数量;协议分割涉旅服务市场;联合抵制涉旅服务交易等涉嫌垄断协议行为。
  禁止各类旅游行业协会从事制定、发布含有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限制商品销售数量、分割销售市场、联合抵制交易对象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行业协会章程、规则、决定、通知、标准等;召集、组织或者推动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含有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限制商品销售数量、分割销售市场、联合抵制交易对象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协议、决议、纪要、备忘录等;其他组织本行业经营者达成或者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等违规行为。
  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行为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上一年度没有销售额的,处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300万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对达成垄断协议负有个人责任的,可以处100万元以下的罚款。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依法撤销登记。
  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各类旅游行业协会、旅游业经营者严格遵守《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健全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增强合法经营意识,树立公平竞争的企业文化。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拓展违规线索收集渠道,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发现的涉嫌垄断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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