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执法人员到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宣贯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罗城县市场监管局供图
本报南宁讯(记者顾艳伟)“经过集中学习培训,我对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的安全经营有了更深的了解,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还到店里教我如何建立进销货台账等,让我对规范经营行为更加得心应手。”12月4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罗城县市场监管局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行业质量服务提升行动后,该县某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负责人如是说。
据了解,连日来,罗城县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宣传教育、上门指导、集中约谈等行动,切实从源头增强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的责任意识,不断规范行业发展,保障群众安全出行。该局通过查询登记注册信息、实地走访,对行业进行细致排查,掌握全县共有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及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充电器销售单位42家,建立工作台账并实施动态跟踪。
罗城县市场监管局组织上述42家经营主体负责人进行集中宣传培训,通过播放安全警示教育片,对《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贯,就非法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拆除限速器及外设蓄电池托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非法改装等问题进行政策解读,就经营主体如何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等内容进行专业指导和服务,引导经营主体树立诚信经营意识,确保产品质量可追溯,切实降低安全隐患。
记者了解到,罗城县市场监管局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中,共先行登记保存87台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查封扣押非法改装以及超标电动自行车33辆,立案14起,进一步规范了辖区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市场经营秩序。近期,该局采取“回头看”的方式,对前期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回访,共督促18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并与业主签订电动车、电动自行车守法诚信经营承诺书53份。
“我们将持续开展质量服务提升行动,加大对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的宣传力度,督促经营主体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罗城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多维协同共治,引导消费者树立安全消费意识,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电动自行车市场环境。